关于贤成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创新矿业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095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贤成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创新矿业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成矿业”)已于2013年6月18日经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并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13.2.7、第13.2.8的规定,于2013年7月18日起实施股票停牌,直至管理人依据西宁中院就贤成矿业重整计划作出的相关裁定向上交所提出的复牌申请获得批准为止。
2、 贤成矿业控股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矿业”)已于2013年9月4日经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
一、 贤成矿业重整进展情况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于2013年6月18日作出(2013)宁民二破字第00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大柴旦粤海化工有限公司对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成矿业”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13年6月19日依法指定贤成矿业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见公司2013-059、060号公告)。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13.2.7、第13.2.8的规定,贤成矿业股票已于2013年7月18日起实施停牌,直至管理人依据西宁中院就贤成矿业重整计划作出的相关裁定向上交所提出的复牌申请获得批准为止。
贤成矿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3年9月3日上午召开完毕,本次会议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在本次会议上向债权人会议汇报执行职务情况、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并进行了答疑。本次会议对管理人债权审查结果进行了核查,确认债权金额合计为852,590,189.97元;暂缓确认债权金额合计为1,845,147,524.71元;不予确认债权金额合计为10,479,313,921.54元(详见管理人2013-087号公告)。
目前,部分对上述债权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债权人已依据有关规定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理由或补充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亦已对相关债权予以复核并以快递形式书面反馈给异议债权人。最终债权确认结果,以法院出具的裁定为准。
二、创新矿业重整进展情况
青海省西宁中院于2013年9月4日作出(2013)宁民二破字第00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贤成矿业控股子公司创新矿业的破产重整申请。西宁中院并于同日发出(2013)宁民二破字第005-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依法指定了创新矿业清算组为管理人(详见管理人2013-088号公告)。
创新矿业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启动与其重整相关的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对创新矿业相关证照、印章等的接收工作。
2013年9月18日,西宁中院分别在《青海日报》及《人民法院报》刊登了(2013)宁民二破字第005-1号公告,告知创新矿业的债权人应在2013年10月23日前,向创新矿业管理人(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59号申宝大厦1118室;联系电话:0971-613117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截至目前,创新矿业管理人已接收十六笔债权申报,金额合计132,227,508.75元。
三、风险提示
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贤成矿业存在因《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