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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暨复牌公告
    2013-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3-026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主要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梅雁吉祥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大股东”)与深圳市垚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洽谈的,在转让和受让第一大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4170万股股权事项的基础上筹划对本公司进行购买资产等类型的重大事项。第一大股东与深圳市垚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2013年9月26日签订了《关于转让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协议对转让股权事项及重组框架进行了约定。

      本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因第一大股东筹划股权转让及拟对本公司进行购买资产等类型的重大事项,已于2013年9月27日起停牌。按照规定,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协议签订以来,公司及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按照约定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事宜,展开积极磋商及其它必要工作。

      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由于重组合作方深圳市垚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完成向第一大股东支付相应股权对价款等协议所约定的先决条件,导致本次重组无法按原定方案推进。同时,在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沟通,根据其对重组拟涉及的相关资产开展的工作和初步结果,判断重组相关资产的价值评估及其他影响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认为继续推进该重大重组条件尚不成熟。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情况

      2013年10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承诺事项

      本公司及第一大股东承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和重大资产重组。

      五、其他事项

      鉴于目前推进该重大资产重组条件尚不成熟,根据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10月18日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给投资者造成不便之处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3-027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等指定媒体发布了《重大资产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当日起连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由于本次重组合作方深圳市垚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完成向第一大股东支付相应股权对价款等协议所约定的先决条件等原因,导致本次重组无法按原定方案推进。2013年10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目前,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

      《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3年10月18日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