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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82 公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13-026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3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安徽省淮南市商业物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关于租赁安徽淮南市商业物业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投资设立淮南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在安徽淮南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负责公司淮南店的运营和发展。公司在安徽淮南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连锁发展的推进和“南京新百”品牌的拓展。经董事会审议现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子公司注册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及时披露子公司注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17日

      公司代码:600682 公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13-027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安徽省淮南市商业物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拟租赁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龙湖北路2号1层—5层约30,485 平方米商业用房,开设南京新百安徽淮南店。租赁期限为20年,累计租金约2.39亿元。

      ● 公司与该商业房产的出租方(产权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租赁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与淮南市万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初步意向,拟租赁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龙湖北路2号1层—5层约30,485 平方米的全部商业用房,开设南京新百安徽淮南店。租赁期限为20年,累计租金约2.39亿元。

      二、基本情况

      (一)交易双方的情况:

      1、甲方:淮南市万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340400000047860

      注册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公园街道田陈居委会

      法定代表人:钱峰

      注册资本:2,168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

      2、乙方: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320100000005754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杨怀珍

      注册资本:35832.168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炒货、蜜饯、糕点、茶叶)、保健食品、冷热饮品销售;中餐制售;影像制品、卷烟、雪茄烟、烟丝、罚没国外烟草制品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百货、化妆品、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眼镜(不含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钟表、玉器、珠宝、金银制品、乐器、体育用品、文化办公用品、五金交电、电脑软、硬件及耗材、照相器材、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工艺美术品、自行车、电动车、汽车配件、化工产品、劳保用品、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橡胶及制品、汽车(不含小轿车)

      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凭许可经营除外);房屋销售、租赁;物业管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停车场服务;儿童室内软体游乐场。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租赁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龙湖北路2号;

      2、租赁场所及面积:地上第一层至第五层全部商业用房约30485 平方米。

      三、租赁场所的交付和期限

      交易双方约定合同签立生效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按房屋现况向乙方交付租赁物,租赁期限为20年,自租赁物免租期满次日始计算。(免租期至2015年6月30日)

      1、交易双方约定租赁房屋的起始租金均价为人民币0.7元/天/平米,设备、设施、外立面使用费均价为人民币0.3元/天/平米,计租面积均按产权证登记之建筑面积计算,累计租金约2.39亿元。(含递增)

      2、交易双方约定,采取“先付后租”的方式,按季度支付。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伍佰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四、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参

      照租赁当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租赁价格。

      五、违约责任

      1、交易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如违约,守约方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有权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后,代违约方先行对第三方承担责任、垫付费用,或代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采取补救措施。守约方垫付或产生的合理费用可以直接在应付或应收对方的任何费用中进行冲减。

      2、交易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擅自提前解约或者导致本租约无法继续履行的,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万圆整,该违约金若已超过对方实际损失的,不再继续赔偿;若不能弥补对方实际损失的,应继续补足赔偿。

      六、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赁的该物业位于淮南市核心商圈,商业氛围成熟,经营风险较低。该物业按照现代百货店的规范设计建造,硬件设施、内部装修基本到位,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物业,既能节省筹办费用,又能缩短筹办时间。进驻安徽淮南符合公司“立足南京,拓展苏皖,放眼全国的 "三步走 "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不断巩固、提升、强化南京新百的商业地位,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商业领域中的品牌优势,有利于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于新店开张需要几年的市场培育期,所以培育期内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商业用房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17日

      公司代码:600682 公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13-028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活期型信托单位及预约X型信托单位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于近期购买平安信托的“平安财富*日聚金跨市场货币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平安财富*日聚金跨市场货币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10,000万元

      4、产品类型:活期型信托单位及预约X型信托单位

      5、产品预期收益率:5.7%

      6、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视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滚动购买。

      7、产品投资范围: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期限在1年以内的逆回购、附加回购的信托受益权、附加回购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附加回购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等。

      8、公司与平安信托无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该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闲置流动资金;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预计收益(如参考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赚息的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管理层指派专人负责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同时,在理财期间将密切与银行间的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日常运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平安财富*日聚金跨市场货币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管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