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3-05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3年10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59)。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与参股公司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00万元。
公司董事张斌先生现任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因此构成本议案的关联人,回避表决本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8)全文刊登于2013年10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8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3-057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17日上午10: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虞刚、欧智、马勇等3名监事均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3年10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59)。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与参股公司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00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与参股公司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事项审批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8)全文刊登于2013年10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3-05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与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沪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2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调整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于2013年3月26日披露《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公司预计2013年为参股公司上海沪特提供设备租赁、维修等业务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约为720万元。
(2)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上海沪特在华东市场的开拓能力进一步提升,为有效整合公司航空维修资源,公司拟在航空维修及设备租赁、航材交易等方面对上海沪特加大支持力度,结合2013年1-9月份实际执行情况,公司预计2013年度与上海沪特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需调整为1200万元。
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沪特的关联交易金额调整为1200万元。公司关联董事张斌先生对该交易事项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公司与关联人上海沪特2013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200万元,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调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调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调整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原预计交易金额 | 调整后预计交易金额 | 2013年1-9月实际发生额 |
设备租赁、维修、航材交易 | 上海沪特 | 720 | 1200 | 740 |
注:本表格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02Y-15室;
3、法定代表人:冯亮;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航空机载设备技术的软件开发,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硬件的开发、销售及维修。航空机载设备的检测维修、航空器材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6、财务指标:截止2013年9月30日,上海沪特总资产为8532.5万元,2013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5953.7万元,实现净利润704.6万元。
7、履约能力分析: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
上海沪特为公司持股50%的参股公司,同时,公司董事张斌先生兼任上海沪特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沪特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原则及依据
公司向上海沪特提供劳务等交易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5、交易事项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价依据。
四、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张斌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性业务往来,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进一步巩固公司航空维修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国家规定、行业规定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同意将上述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且为以往正常业务之延续,有利于巩固公司航空维修市场占有率,且能有效整合公司与子公司的航空维修资源;该等交易价格严格依据国家规定、行业规定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发展需求。
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张斌先生予以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公司2013年与上海沪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调整为12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3-060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本事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海特租赁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出资人民币1亿元,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购买利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1号第SD11301M075期结构性存款产品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金额:1亿元
4、客户收益率: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和FR007指标表现值和固定利率3.27%的差值(RF007指标表现值-3.27%)挂钩,客户实际收益取决于上述差值所在的区间,即年化收益率在[0,4.55%]区间内。若差值小于-3%,则年化收益率为0,;若差值在-3%至3%,则年化收益率为4.25%;若差值大于3%,则年化收益率为4.55%。
5、期限:35天
6、起息日:2013年10月15日
7、名义到期日:2013年11月19日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到期后上海银行一次性分配截止至实际到期日已实现的收益。
9、资金来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海特租赁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四川海特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11、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出资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1%。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风险较低,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水平,提高股东投资回报率。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制子公司均未购买任何理财产品。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