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8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7日上午10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0日以RTX、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孟庆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012年7月30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012年10月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了《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2]CP303号)。通知书上载明,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随后公司发行了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我公司拟于2013年10月22日归还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后,于2013年11月继续发行第二期短期融资券,金额20亿元,期限9个月,预计到期日为2014年8月。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之后继续发行第三期短期融资券,金额20亿元,期限一年。
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 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2) 发行期限:9个月,具体由公司及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 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经协商确定;
4)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 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6) 决议的有效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有
效期内持续有效;
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 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2) 发行期限:1年,具体由公司及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 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经协商确定;
4)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 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6) 决议的有效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有
效期内持续有效;
为保证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上述发行相关的事宜。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11月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同日公告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3-029)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9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1月5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31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10:00-10:30
4、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0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进行投票。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出席和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该股东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13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公司证券部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现芳 张倩
联系电话:0316-2359652 0316-2359999-8017/8018
传真:0316-2359670
邮编:06500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按照以下指示投票表决: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可按照自己意愿在以上表格“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划“√”;
2.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3.本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