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6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7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实际表决的董事9名。郑钟南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广西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6个月,贷款年利率6.765%。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于2013年10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永丰路19号四楼会议室
2、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31日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3日上午9:30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3年10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 2013-057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7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3年11月3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3年11月3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永丰路19号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人员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0月31日,截止2013年10月31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曾理先生
(三)联系电话:0754-86332188 传真:0754-86332188
(四)邮政编码:515041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审议《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8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计划从前次购买的交通银行理财产品中赎回1亿元的金额,加上公司闲置自有资金2亿元,总共3亿元用于委托银行向广西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广西保利” )提供贷款。[关于公司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2013年8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
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符合“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要求,包括: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同时,公司承诺在此项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后续进展的披露工作。
二、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西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5000万元
3、住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附楼6楼608号房
4、法定代表人:吴光明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对酒店、物流、仓储业、房屋工程建设、建筑土木工程的投资;房地产中介服务。
6、股权结构:广西保利是由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的子公司,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西保利100%股份。
7、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广西保利经审计总资产722,364.92万元,负债总额616,555.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35%。净资产105,808.98万元,营业收入 166,276.17万元,净利润21,993.1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932.59万元。
截至2013年9月30日,广西保利未经审计总资产826,283.28万元,负债总额704,620.57万元,资产负债率85.28%。净资产121,662.71万元,营业收入140,881.55万元,净利润15,853.7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059.89万元。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3亿元
2、委托贷款用途:资金周转
3、委托贷款期限:6个月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6.765%
5、利息支付:按季结息
6、协议的生效条件: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委托贷款合同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7、担保措施:信用借款,不提供抵押和担保。
8、其他重要条款:借款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提前还款,利息收入按实际借款日计息。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广西保利提供的资料和现场调查,公司对广西保利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评估,意见如下:
1、广西保利目前运营正常,贷款卡状态正常。近三年发展迅猛,每年均以30%以上的增长速度发展,2012年度销售净利率13.23%,净资产收益率24.28%。
2、广西保利开发项目集中在广西的南宁和柳州,是广西经济最发达的两个城市。广西沿海、沿边、沿江,地处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与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区位优势明显。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广西作为连接西南、华南、中南以及东盟大市场的枢纽,将日益发挥重要作用。东盟国家蕴藏着无限商机,而南宁作为进入这一区域的平台,区位优势十分明显,作为房地产高速发展的省会城市,虽属二线城市,但区域发展还有较大空间。
3、经调查,目前广西保利经营状况良好,在南宁已形成良好口碑,保利品牌已深入人心,对其项目的定价和销售都有很大的帮助。广西保利现金流充足,6个月内广西保利经营状况不会发生质的变化,偿还3亿元借款的现金流是有保障的。
4、公司是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电缆合格供应商,彼此有着较深入的了解,保利的信誉是确保按时还款的重要保证。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广西保利运营正常,项目销售有足够现金流偿还借款,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且本次贷款时间较短。因此,本次贷款风险较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广西保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虽然公司已对本次委托贷款作了充足的风险评估,本次委托贷款仍可能存在无法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风险控制
公司在选定借款人时积极与银行合作,选择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还款有保障、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银行优质客户,对借款人的资质作了充分了解,最大可能地确保委托贷款资金安全。
公司将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2、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公司将及时采取催收贷款或诉诸法律等强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此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是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可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借款人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且本次委托贷款时间较短,委贷风险可控,该委托贷款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向广西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在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发生前,公司对外提供了三笔委托贷款的金额合计为3.3亿元,与本次委托贷款合计为6.3亿元。本次委托贷款金额3亿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67%,连续12个月内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6.3亿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7.10%。根据相关规定,该笔委托贷款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