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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3-04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10月17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罗庆红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王之钧先生因事请假,委托独立董事何绍文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冯科先生因事请假,委托独立董事马永强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昭通爱众发电向中航信托申请2.42亿信托贷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爱众发电”,公司持有比例为51%)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为期一年、总额为2.42亿元的信托贷款, 用于归还其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到期的2.42亿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星辰水电1.2亿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辰水电”,公司持股比例为75.86%)提供1.2亿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星辰水电1.2亿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临2013-05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安市分行申请质押贷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用母公司水电气收费权作质押担保,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行申请为期五年且总额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长期贷款,用于置换公司短期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贷款金额由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确定,授权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贷款事宜。本次申请的贷款额度未包含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母公司2013年最高贷款额度内。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的公告(临2013-05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存量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在投资期限有效期内可根据情况滚动使用。

    详见同日公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3-05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农业银行广安市分行贷款实行统贷统还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广安市分行贷款实行统贷统还业务,公司获得贷款后根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将相应款项划给相应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四川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池爱众电力”,公司持股比例为70%)以其下属的富流滩电站资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行岳池县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贰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叁年,并授权经营层按照统贷统还业务具体负责办理。

    详见同日公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的公告(临2013-05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部分闲置资产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市场化原则进行处置,并授权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成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瑞华设立后,原中瑞岳华的员工及业务将全部转移到瑞华,并以瑞华的名义提供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同意聘任瑞华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13-05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补选段兴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13年11月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3-05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3-05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星辰水电1.2亿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辰水电”,公司持有其75.86%股权)

    ● 本次担保数量:9,103.2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为其担保数量44378.1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60,020.1万元(其中60,916.9万元在以前年度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90,000万元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连带责任担保和资产抵押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10月17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星辰水电1.2亿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

    1、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星辰水电1.2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本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9103.2万元。星辰水电另一股东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持股比例为24.14%)则本次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2896.8万元。

    2、担保期限:15年;

    3、担保方式:项目建设期由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项目建成后追加固定资产抵押及电费收费权质押。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述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平武县龙安镇人民东路

    3、法定代表人:杜全虎

    4、注册资本: 9206.3491万元

    5、经营范围: 水电项目投资、开发

    6、与公司关系:星辰水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86%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星辰水电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星辰水电1.2亿贷款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0,020.1万元(其中60916.9万元在以前年度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90000万元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3-05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安市分行申请质押贷款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贷款额度: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具体贷款金额由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确定

    2、贷款期限:五年

    3、贷款目的:用于置换公司短期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4、担保方式:以母公司水电气收费权作为质押担保。

    (二)上述事项经2013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申请的贷款额度未包含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13年度最高贷款额度内,因此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控股子公司四川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池爱众电力”,公司持股比例为70%)向中国农业银行广安市分行岳池县支行(以下简称“岳池支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1、贷款额度:不超过贰亿元人民币

    2、贷款期限:叁年

    3、担保方式:岳池爱众电力以其下属岳池富流滩电站资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4、贷款方式:按照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实行统贷统还业务的要求,公司负责与中国农业银行就本次贷款签订具体贷款合同,在获得相应贷款后划给岳池爱众电力使用,贷款利息和本金偿还由岳池爱众电力负责。

    (二)上述事项经2013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实施本次贷款未超过201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的母公司2013年度最高银行贷款规模,因此不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目录

    1、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3-052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存量资金。

    2、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3、投资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在投资期限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5、投资品种: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性的短期理财产品。

    6、投资要求: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前提下进行。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性的短期理财产品,能有效的控制投资理财风险;

    2、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存量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存量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根据情况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经营层在投资期限有效期内具体负责办理。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投资期限有效期内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存量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根据情况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更不存在损害股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投资期限有效期内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存量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根据情况滚动使用,以此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关于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书面确认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3-053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和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4月8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公司关于聘请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决定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载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瑞岳华《关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函》。根据中瑞岳华发来的函称:“为更好地适应中国经济发展需求,深层次、全方位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中瑞岳华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成立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后,原中瑞岳华的员工及业务转移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为客户提供服务。”

    此次中瑞岳华的合并及更名涉及主体资格的变更,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此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3-05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1月4日上午9:30时

    ●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28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4日上午9:30时

    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日8:30-11:30时;15:00-17:30时

    2、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2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和资产抵押担保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星辰水电1.2亿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安市分行申请质押贷款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10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10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四、参会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日8:30-11:30时;15:00-17:30时

    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826—2983066 0826-2983333

    联系传真:0826—2983358

    联系人: 杨伯菊 唐燕华

    五、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3年11月4日召开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和资产抵押担保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星辰水电1.2亿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安市分行申请质押贷款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3-055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10月17日在爱众股份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杜全虎先生因事请假,委托监事欧春生先生代为表决。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在了解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管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