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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批准推出四个期货新品
    2013-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粳稻和晚籼稻期货将在郑商所上市;纤维板和胶合板期货将在大商所上市

      ⊙记者 马婧妤 郭玉志 ○编辑 孙忠

      

      商品期货市场品种创新正快速推进。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期证监会批准开展粳稻、晚籼稻、纤维板、胶合板四个期货新品种交易。这些新品种期货合约的前期设计工作已完成,待准备工作及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证监会将分别批准挂牌相应的期货合约。

      其中,粳稻期货、晚籼稻期货将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纤维板期货、胶合板期货将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

      据介绍,粳稻和晚籼稻是我国稻谷中的两个重要品种,与早籼稻共同构成了我国稻谷最主要的市场供给。统计显示,2012年三者的产量分别约6444万吨、10655万吨和3329万吨,分别占我国稻谷产量的31.5%、52.2%和16.3%。粳稻主要种植在黑龙江、辽宁、吉林、江苏、安徽、云南等省,种植面积约856万公顷;晚籼稻主要种植在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安徽、福建等省区,种植面积为1597万公顷。

      纤维板和胶合板是林产工业的重要产品,上游衔接林业,下游涉及家具、装饰、包装和汽车制造等众多产业。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纤维板、胶合板生产国和消费国。2012年,我国纤维板产量为5554万立方米,消费量为4185万立方米;胶合板产量为1.4亿立方米,消费量为1.3亿立方米。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粳稻、晚籼稻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稻谷品种,近年来,粳稻、晚籼稻价格波动较为频繁,农业生产组织和相关企业迫切需要相关期货品种来规避风险。同时,受原材料成本和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纤维板和胶合板价格波动较大,对上下游相关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开展纤维板、胶合板期货交易,有利于推动形成合理透明的价格体系,管理实体企业价格波动风险,推动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相关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林产工业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证监会将分别批准郑商所、大商所挂牌粳稻期货、晚籼稻期货、纤维板期货,胶合板期货合约。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郑商所已经完成了粳稻期货合约和晚籼稻期货合约的前期设计工作;大商所也已完成纤维板、胶合板期货合约设计和规则制定工作,确定了价格代表性强的合约标的,拟定了适当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保证金、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

      接下来,证监会将指导和督促郑商所、大商所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监管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对预案,在市场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上市有关期货合约,确保四个商品期货新品种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中,明确提出“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适时增加新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在此整体部署下,证监会今年以来,在推动上市商品期货新品种方面,一直保持着较大的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