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人限定香港贸易公司
⊙记者 时娜 ○编辑 孙忠
记者从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获悉,前海将于下月底向市场出让第二批土地。与首批土地相比,本次土地出让产业导向及“深港合作”意图明确,要求竞得人必须是已在前海注册成立的贸易公司,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须为上年度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不得低于50亿元人民币的香港企业。
土地出让公告显示,拟出让的两宗地均位于前海深港合作区十九单元3街坊,为商业性办公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其中, T102-0244土地面积为12746.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00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24.23亿元人民币;T102-0245土地面积为4223.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40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9.98亿元人民币。
按前海土地规划,该片区将重点发展供应链管理、商品展示交易、工业产品研发设计及相关贸易型现代服务业。为此,前海管理局对两宗地块的竞买人要求较高。出让公告称,竞买人须为已在前海注册成立的从事供应链管理、商品展示交易、工业产品研发设计及相关贸易等经营业务之一的企业;同时要求其母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须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企业,且2012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两宗地块将于下月27日公开竞拍。此前第一批出让的三宗土地接连刷新深圳地王记录,并为前海管理局带来约233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其中卓越置业包揽其中两块,华润置地获得另一块。首批出让的地块中,前两宗曾有新世界集团等香港企业参与竞拍,但均无功而返,最后一宗甚至出现港企集体缺席的场面。对此,非常重视深港合作的前海方面在本次土地出让上做了相应调整。
由于首批出让的三宗土地均为房地产开发商高价夺的,引发市场对前海出现房地产泡沫及产业引入的担忧,第二批土地出让还特别要求竞买人,在上述两宗地建成后的商业用房仅限整层转让,办公楼物业中70%限自用,该部分自验收后10年内不得转让。同时要求办公楼物业租售对象须为前海合作区内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