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3-10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届监事会监事5人,参与表决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内容详细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3-1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内容详细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提高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总规模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总规模由“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提高至“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使用收益等实际情况科学决策,在相关指标符合外部监管规定要求的前提下确定融资融券业务的具体额度。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三、审议《关于确定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上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不超过160亿元;其中通过自有资金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不超过60亿元,通过公司(或资产管理子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不超过100亿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使用收益等实际情况科学决策,在相关指标符合外部监管规定要求的前提下确定资金使用的具体额度。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3-10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19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1年8月16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5,2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6.91元/股。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1)第0065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179,46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79,519,556.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999,946,443.78元。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经营,提升公司的市场竟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扩大承销准备金规模,增强投资银行承销业务实力;
2、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准备金,全面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3、优化经纪业务网点布局,拓展业务渠道,促进服务产品销售;
4、提高证券投资业务规模;
5、扩大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6、加大对子公司投入,扩大直接投资、国际业务、股指期货等业务规模;
7、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
8、其他资金安排。
二、本次募集资金目前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3年10月14日,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79,092,357.54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766,873,973.53元,支付银行手续费3,490.38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1,312,161,337.41元,实际余额人民币1,312,161,337.43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已经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13年10月14日) | 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增资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0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0 | 1,2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 | 650,000,000.00 | 331,272,902.32 | 318,727,097.68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承销、融券、经纪、证券投资、资产管理、其他安排等 | 7,649,946,443.78 | 7,735,601,071.21【注1】 | / |
合计 | 11,999,946,443.78 | 10,766,873,973.53【注2】 | 1,318,727,097.68 |
【注1】、【注2】之数据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进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 在扣除预计在未来6个月可能使用的资金后分别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200,000,000元、800,000,000元、199,000,000元,合计1,199,000,000元。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1,199,000,000元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左兴平先生、刘继伟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公司拟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1,19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二、公司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三、公司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对应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元、800,000,000元、199,000,000元,合计1,19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在扣除预计在未来6个月可能使用的资金后分别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元、800,000,000元、199,000,000元,合计1,19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在扣除预计在未来6个月可能使用的资金后分别对应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元、800,000,000元、199,000,000元,合计1,199,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公司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广发证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广发证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99,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且公司承诺对前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