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7版)
(四)锁定期
特华投资承诺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成立,并且在以下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生效:
(1)本合同获得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2)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3)认购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应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依本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及缴款时间根据甲方的指示向其支付标的股票认购价款,如果发生逾期,则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果乙方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对甲方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自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届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标的股票认购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赔偿金。
3、在本合同签署并依第五条的规定生效后,如果甲方拒绝接受乙方向其支付标的股票认购价款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致使乙方未能认购标的股票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或者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自乙方向甲方送达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届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其标的股票认购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赔偿金。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改变,亦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大幅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同时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为股东提供更好的回报。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姜长龙、郭海兰、尹振涛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就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控制的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特华投资拟出资50,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134,048,257股,认购价格为3.73元/股。特华投资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表决,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1、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控制的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特华投资拟出资50,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134,048,257股,认购价格为3.73元/股。特华投资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4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3年9月30 日止的前次募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4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6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6,086,9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9.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7,999,48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8,866,08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133,393.00元,投资款划转过程中产生的银行利息29,333.33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9,162,726.3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1]44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的修订。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2013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大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及子公司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广东精工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分别于2011年7月12日、2011年9月23日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五家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3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13年9月30日 余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大沥支行 | 44516001040041985 | -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 | 11510154500000403 | - | - |
子公司账户小计 |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 1308020029200094036 | 140,000,000.00 | 19,205.8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 1308020014200000139 | - | 40,00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 | 34001668608053004362 | 350,628,813.33 | 3,919.7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 | 643001040002280 | 98,533,913.00 | 5,032.37 |
股份公司小计 | 589,162,726.33 | 40,028,158.02 | |
合 计 | 589,162,726.33 | 40,028,158.02 |
注*:中国工商银行铜陵百大支行账户余额为定期存单,系本公司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存入的,该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项目变更:截止2012年7月31日,“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已投入5,250万元,尚节余资金17,812.62万元“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由本公司和美国里亚电磁线公司(以下简称“里亚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广东精工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其中70%资金即23,800万元由本公司负责筹措,30%即10,200万元由里亚公司筹措,项目投资由本公司与里亚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需要分期投入。该项目在2011年4月如期开工建设,已完成厂房建设和前期设备调试,在2012年5月开始生产,产能尚未达产。因里亚公司受美国国内经济影响无法按原定投资计划投入资金,同时考虑国家政策及市场变化等因素,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变更“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投资内容,对剩余资金使用方向进行变更,将其中5,833.60万元用于收购新疆创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铜陵顶科镀锡铜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科公司”)35%的股权,同时对顶科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共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833.60万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拥有顶科公司100%的股权。
该项变更已经本公司2012年8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2年8月14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2-33、2012-34),2012年8月29日经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于2012年8月30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2-38)。
2、“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项目变更: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因为市场经济环境的持续低迷,新能源产业受经济危机影响市场竞争激烈,其中,因受电解铜价格居高不下、银行利率高位运行等因素影响,企业财务费用支出大幅增加,给企业的运营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促使该行业加快了技术进步与革新工作,一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应运而生。“以铝代铜”成为行业的一种趋势,并已得到整个产业的一致认同。针对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本公司积极应对,经过市场调研,将正在实施的30,000吨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铜圆电磁线中所采用导体材料由铜改为铝,转为生产12,000吨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铝基电磁线以适应下游客户的变化,更好的服务市场。本公司决定将“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第一次变更后结余的募集资金8,979.02万元,对该项目继续保持2,800.00万元的投入,剩余资金6,179.02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变更后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8,050.00万元,已经投资5,250.00万元。
该项变更已经本公司2013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3年2月26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3-015、2013-017),并经2013年3月21日召开的201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于2013年3月22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3-024)。
3、“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项目变更: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在2011年2月21日如期开工建设,产能目前尚未达产,因公司已在广东精迅里亚特种线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2,000吨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铝基电磁线项目,根据市场需求,为更好地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公司决定将尚未投入使用的“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募集资金20,266.27万元及自有资金4,233.73万元,共计24,500.00万元,用于收购何如森、孙巧英及其关联人持有的占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公司”)70%的股权。
该项变更已经本公司2013年5月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3年5月7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3-036、2013-037),并经2013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于2013年5月24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3-043)。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为3,537.38万元,其中:“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2,800.00万元,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逐步继续投入;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剩余铺底流动资金737.38万元尚未投入使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32,180,6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2,180,600.00元。本次置换已经本公司2011年7 月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7 月12 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1-14)。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11年7月27日,本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9,45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款项已按期归还。
2012年2月28日,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9,45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款项已按期归还。
2012年10月10日,本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款项已按期归还。
2013年4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1.5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款项已于2013年5月1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13年3月21日经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的议案》,“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变更投资项目内容,剩余募集资金6,179.0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降低了财务费用,间接提高了公司的效益,由于该资金未运用于具体项目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该项目于2012年4月30日一期铜导体生产线开始投产,2013年3月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由生产铜导体电磁线变更为生产铝导体电磁线,该项目正处于建设期,尚未完成投资,因此,该项目尚未达到预期收益。
“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70%的股权”项目,由于该公司收购后运行仅四个月,同时受市场需求影响,产能未达到预期水平,2013年1-9月产能利用率为81.59%,导致该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结余4,002.82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58%,其中:“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2,800.00万元,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逐步继续投入;另外,“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剩余铺底流动资金737.38万元尚未投入使用;其余款项465.44万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2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8,916.2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5,378.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5,278.89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2011年:20,1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9.88% | 2012年:8,833.60 | |||||||||
2013年1-9月:26,445.2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 | 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 | 23,800.00 | 8,050.00 | 5,250.00 | 23,800.00 | 8,050.00 | 5,250.00 | -2,800.00 | 2012年4月30日一期投产(注1) |
2 | 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 | 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 | 37,000.00 | 15,587.38 | 14,850.00 | 37,000.00 | 15,587.38 | 14,850.00 | -737.38 | 2013年6月30日 |
3 | 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 | 收购顶科公司35%的股权、补充流动资金 | - | 8,833.60 | 8,833.60 | - | 8,833.60 | 8,833.60 | - | 2012年9月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4 | 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 | 补充精达股份流动资金 | - | 6,179.02 | 6,179.02 | - | 6,179.02 | 6,179.02 | - | 100.00% |
5 | 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 | 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的股权 | - | 20,266.27 | 20,266.27 | - | 20,266.27 | 20,266.27 | - | 2013年5月 |
6 | 合计 | 60,800.00 | 58,916.27 | 55,378.89 | 60,800.00 | 58,916.27 | 55,378.89 | -3,537.38(注2) | - |
注1: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铜圆电磁线项目在2012年4月30日一期生产线投产,2013年3月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由生产铜导体电磁线变更为生产铝导体电磁线,该项目正处于建设期。
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与募集资金户余额差异的原因主要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注1)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3年1-9月 | 2012年 | 2011年 | 2010年 | ||||
1 | 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 | 32.18% | -70.76 | -177.72 | -742.91 | - | - | -920.63 | 否 |
2 | 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 | 92.49% | 1,406.37 | 1,872.44 | 1,882.51 | - | - | 3,754.95 | 是 |
3 | 收购顶科公司35%的股权、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 | 933.68 | 652.48 | 748.49 | - | - | 1,400.97 | 是 |
4 | 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的股权 | 81.59% | 3,023.17 | 568.26 (注2) | - | - | - | 568.26 | 否 |
注1:承诺效益注释:(1)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电机用电磁线项目:本公司于2013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该项目由生产铜导体电磁线变更为生产铝导体电磁线,并于2013年2月26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3-015、2013-017)。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3年2月26日公告)的测算,本项目效益预测为:2013年实现净利润-70.76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717.75万元,2015年1,540.25万元。
(2)微细铝基电磁线技改项目:本公司于2013年5月2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内容的议案,并于2013年5月7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3-037)。该项目原预计的效益为4,089.00万元,收益率为12.03%,由于投资额变更为15,587.38万元,相应的预计收益应调整为:15,587.38×12.03%= 1,875.16万元,折算为9个月的预计效益为1,406.37万元,2013年1-9月实现的效益为1,872.44万元,故认为该项目达到预计效益。
(3)收购顶科公司35%的股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公司于2012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内容的议案,并于2012年8月14日披露(公告编号为号为2012-33、2012-34),根据2012年8月14日《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2-34)2012年8-12月、2013年度顶科公司按照收购股权的比例35%计算相应的效益为:293.40万元、853.70万元,2013年度承诺效益折算为9个月的预计效益为640.28万元,承诺效益合计为933.68万元。累计实现效益大于承诺效益合计,故该项目达到预计效益。
(4)收购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70%的股权项目:本公司于2013年5月2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内容的议案,并于2013年5月7日披露(公告编号为2013-036、2013-037)。根据2013年5月7日公告的《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3-037),2013年4-12月恒丰公司预计净利润为4,318.82万元,按照收购股权的比例70%计算相应的效益为3,023.17万元。
注2:常州市恒丰铜材有限公司的实际效益568.26万元是以购买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所实现效益为基础计算的。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5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1月6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30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服务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上午9:30开始;
2、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提示公告:将于2013年10月31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6、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公司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方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6)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批准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5、《关于批准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6、《关于批准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7、《关于批准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9、《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并携带上述文件;社会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股东为QFII的,凭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会议开始前,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3、登记及联系地址:
(1)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精达股份三楼董秘办;
(2)联系电话:(0562)2809086;
(3)联系人:胡孔友、周江;
(4)传真:(0562)2809086;
(5)邮政编码:244061。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 年11 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577;投票简称:精达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一;2.01元代表议案二之第1 个子议案,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代号 |
一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二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1 | 发行方式 | 2.01 |
2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
3 | 发行数量 | 2.03 |
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
5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 2.05 |
6 | 限售期 | 2.06 |
7 | 上市地点 | 2.07 |
8 |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2.08 |
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 |
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2.10 |
三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
四 | 关于批准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4.00 |
五 | 关于批准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5.00 |
六 | 关于批准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6.00 |
七 | 关于批准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7.00 |
八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8.00 |
九 |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 9.00 |
十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10.00 |
十一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1.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代号 |
一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二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1 | 发行方式 | 2.01 |
2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
3 | 发行数量 | 2.03 |
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
5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 2.05 |
6 | 限售期 | 2.06 |
7 | 上市地点 | 2.07 |
8 |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2.08 |
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 |
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2.10 |
三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
四 | 关于批准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4.00 |
五 | 关于批准深圳市庆安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5.00 |
六 | 关于批准大连饰家源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6.00 |
七 | 关于批准大连祥溢投资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7.00 |
八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8.00 |
九 |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 9.00 |
十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10.00 |
十一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1.00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____ 月____ 日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基本规则
1、投票代码:738577 投票简称:精达投票
2、买卖方向:买入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表决方法:
本次大会对议案进行分项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法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738577 | 1.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对表决项1项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7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2、对表决项1项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77 | 买入 | 1.00元 | 2股 |
3、对表决项1项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77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4、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6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成为精达股份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精达股份2013年10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3年10月21日公司与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特华投资以现金人民币50,000万元按不低于3.73元/股的价格认购精达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如按每股3.73元的价格认购,特华投资以50,000万元的认购资金可认购本次非公发行的134,048,257股股票,特华投资将成为精达股份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3.71%。特华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612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光荣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1423329
税务登记证号:11010272260976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自2000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27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管理;投资策划及咨询服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安保险”)持有精达股份108,00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5.22%;一致行动人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特华”)持有精达股份17,870,837.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52%;两者合计持有精达股份125,870,837股股份,占精达股份总股本的17.74%。
本次权益变动后,特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安保险、广州特华将合计持有精达股份259,919,094股股票,占精达股份发行后总股本的26.59%。特华投资、华安保险、广州特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李光荣控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精达股份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控制精达股份的股份比例由17.74%提高至26.59%。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义务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形。根据有关规定,特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安保险、广州特华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聘请了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发表了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权益变动尚须经精达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精达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2日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审阅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批准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文件、资料,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就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控制的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特华投资拟出资50,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134,048,257股,认购价格为3.73元/股。特华投资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表决,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郭海兰
姜长龙
尹振涛
2013年10月21日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依据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经审议,我们认为: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相关议案应由无关联关系股东进行审议和表决。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有效,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有利于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状况,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切实可行,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郭海兰
姜长龙
尹振涛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