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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3-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430,427,827.682,414,403,476.730.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374,999,535.412,348,244,622.691.14%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2,715,094.083.99%209,522,385.983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080,493.3912.25%56,775,482.172.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977,193.3952.54%56,512,516.7012.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8,542,809.31-45.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85-43.71%0.0946-48.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85-43.71%0.0946-48.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2%增加0.03个百分点2.4%增加0.07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70.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36,783.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7,269.43 
    减:所得税影响额46,277.74 
    合计262,965.4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0,860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3.37%260,203,1220  
    黄立境内自然人29.69%178,125,000171,093,750  
    交通银行-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63%3,798,35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境内非国有法人0.43%2,584,7000  
    龙己连境内自然人0.35%2,126,0000  
    蔡运琴境内自然人0.29%1,755,4000  
    王泽境内自然人0.25%1,481,4040  
    九州华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20%1,225,2360  
    徐冉境外自然人0.20%1,172,1000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境内非国有法人0.18%1,091,6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260,203,122人民币普通股260,203,122
    黄立7,031,250人民币普通股7,031,250
    交通银行-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3,798,350人民币普通股3,798,35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2,584,700人民币普通股2,584,700
    龙己连2,126,000人民币普通股2,126,000
    蔡运琴1,755,400人民币普通股1,755,400
    王泽1,481,404人民币普通股1,481,404
    九州华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225,236人民币普通股1,225,236

    徐冉1,172,100人民币普通股1,172,100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091,600人民币普通股1,091,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高德电气持有高德红外 43.3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黄立持有高德电气 97%的股权,因此黄立为高德红外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东范培莉通过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交易数量为180,000 股;公司股东顾清通过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交易数量为140,000股。公司股东尹琼芝通过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交易数量为140,000股。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股东通过约定式购回专用账户进行交易的股份数量均为“待回购”的股份数量。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变动幅度(%)备注
    货币资金234,378,278.81922,660,721.55-74.601
    应收票据7,240,727.2147,007,011.79-84.602
    应收利息0.009,057,344.52-100.003
    存货550,805,912.71420,310,898.1931.054
    持有至到期投资360,000,000.000.00-- 5
    固定资产396,909,770.0279,348,581.68400.216
    在建工程121,710,042.55248,070,743.75-50.947
    开发支出82,960,180.1543,577,060.6190.388
    应付账款81,637,672.2640,022,423.56103.989
    应交税费-38,686,055.968,807,928.50-539.2210

    注1:报告期内加大工程款支付进度及使用3.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注2:报告期内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注3:报告期内的定期存单到期解付所致。

    注4:报告期内核心器件增加采购及库存商品备货增加所致。

    注5:报告期内使用3.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注6:公司搬迁入新工业园,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注7:公司搬迁入新工业园,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同时,超募资金预付“红外焦平面探测器产业化项目”设备款所致。

    注8:报告期研究开发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注9:在建工程按合同金额暂估入帐所致。

    注10:报告期增值税留抵税款较多所致。

    2、本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度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幅度(%)备注
    营业收入209,522,385.98157,510,890.3233.021
    营业成本90,180,486.1066,160,307.9536.312
    销售费用25,898,914.6214,559,789.6777.883
    管理费用70,306,089.8250,057,039.7240.454
    财务费用-3,163,563.92-24,951,362.64-87.325
    资产减值损失-14,290,896.87-6,359,800.20124.716
    投资收益7,412,324.600.00-- 7
    营业外收入11,018,152.116,838,259.4561.138
    所得税费用227,875.778,267,060.40-97.249

    注1:报告期内政府装备类产品销售实现收入所致。

    注2: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注3:新产品市场推广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注4:研发支出、工资费用增加所致。

    注5:报告期募集资金支付较多,另购理财产品所致。

    注6:按帐龄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注7:购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注8:报告期内税收减免退税增加所致。

    注9:报告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3、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度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幅度(%)备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542,809.31-179,403,804.85-45.0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0,540,667.18-91,136,128.82515.0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62,850.52-143,995,300.34-80.033

    注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回款项较上期增加所致。

    注2: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已接近尾声,支付进度加快,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投入较大及新增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注3:报告期股利支付较上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由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湖北分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同时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团队亦整体并入信永中和,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分别于2013年7月2日召开董事会、2013年7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信永中和。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7月3日、2013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1)、《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34)。

    2、更换保荐代表人

    由于公司原指定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张邈女士调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泰联合证券”),不能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为更好地履行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职责,华泰联合证券决定指派保荐代表人秦伟先生接替张邈女士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9)。

    3、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 以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0,000万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章节。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3年9月4日实施完成了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此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30,000万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60,000万股。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8月27日、2013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40)、《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3-041)。

    项目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07月0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
    2013年07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
    更换保荐代表人2013年08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
    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2013年08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
    2013年0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高德电气、黄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010年07月16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严格履行
    黄立股份锁定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2010年07月16日任职期及相关期间严格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公司用超募资金28,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012年07月24日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严格履行
    公司使用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013年03月22日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严格履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承诺事项0%30%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6,017.807,823.14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017.80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预计本年度净利润同比去年增幅为0%—3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立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3-043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