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3-4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总数为5,357,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34%,占公司A股股本的3.1084%。
2、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3 号”文核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 万股,并于2012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50,476,374股。
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在计提法定公积金后,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50,476,3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75,238,187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25,714,561股(其中,A股为172,344,561股,H股为53,370,000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25,714,561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94,106,9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929%。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1、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法人股东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本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357,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3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法人股东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股)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股) | 备注 |
| 1 |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 5,357,143 | 5,357,143 | 无 |
| 合计 | 5,357,143 | 5,357,143 | — | |
注:
1、经核对,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5,357,143股为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总持股数,其转增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71,429股,与本公司2012年4月26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一致。
2、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4、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本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本公司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