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大华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讼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公告编号:2013-108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太原大华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从重组方了解到,太原大华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荣公司”)就与山西省冶金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公司”)、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能源”)股权纠纷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将案件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现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新能源的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其中,发起人之一的国有企业冶金公司出资500万。2007年8月,根据国有资本控股山西天然气的政策要求,山西省乡镇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镇煤运”,该公司于2008年6月更名为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冶金公司所持山西天然气全部股份,冶金公司不再持有山西天然气股权。随后,山西天然气经过两次增资,注册资本已由5500万元增加到4亿元。
大华荣公司认为,在山西天然气筹建过程中冶金公司出资的500万元中有50万元系由其出资。据此,大华荣公司以国新能源、冶金公司为被告,以山西天然气为第三人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四项诉讼请求:1、确认被告国新能源代原告持有山西天然气0.91%的股份;2、判决被告国新能源按照第三人山西天然气历次增资时各股东认购股份的同等价格收取原告应支付的增资款314万元;3、判决第三人将原告载入股东名册,并在工商管理部门将原告登记为第三人股东;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