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资本圈生活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股权收购方式购置办公场所的公告
  •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
    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  
    2013年10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B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5版:信息披露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股权收购方式购置办公场所的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
    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3-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3-02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本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3-020),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再次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13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案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10月30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宜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如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公司第三会议室。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2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用途

    (8)上市地点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9、审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0、审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修订);

    11、审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1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三、出席或列席对象:

    (1) 截止2013年10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10月25日下午1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登记时间:2013年10月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6、联系人: 魏陈云

    7、联系电话:0511-85226003 传真号码:0511-85230209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305;投票简称:“恒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买卖方向为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二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2.01,2.02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2.0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99.00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议案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0
    2.0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
    2.02发行方式2.02
    2.03发行数量2.03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04
    2.0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2.05
    2.06限售期2.06
    2.07募集资金用途2.07
    2.08上市地点2.08
    2.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2.09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2.10
    议案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3.00
    议案四:《关于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4.00
    议案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5.00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6.00
    议案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7.00
    议案八:《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8.00
    议案九:《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9.00
    议案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修订)10.00
    议案十一:《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修订)11.00
    议案十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12.00

    (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广园路66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2028

    电 话:0511-85226003

    传 真:0511-85230209

    联 系 人:魏陈云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一天,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表决结果
    同意弃权反对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方式   
    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限售期   
    募集资金用途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三、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四、审议《关于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八:审议《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议案十:审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修订);   
    议案十一:审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议案十二: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投票日期:2013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总提案数:21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305恒顺投票21A股股东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12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1项提案738305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内 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元)同意反对弃权
    1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7383051.001股2股3股
    2议案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7383052.001股2股3股
    2.0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7383052.011股2股3股
    2.02发行方式7383052.021股2股3股
    2.03发行数量7383052.031股2股3股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7383052.041股2股3股
    2.0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7383052.051股2股3股
    2.06限售期7383052.061股2股3股
    2.07募集资金用途7383052.071股2股3股
    2.08上市地点7383052.081股2股3股
    2.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7383052.091股2股3股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7383052.101股2股3股
    3议案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7383053.001股2股3股
    4议案四:《关于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7383054.001股2股3股
    5议案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7383055.001股2股3股
    6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7383056.001股2股3股
    7议案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7383057.001股2股3股
    8议案八:《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7383058.001股2股3股
    9议案九:《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7383059.001股2股3股
    10议案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修订)73830510.001股2股3股
    11议案十一:《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修订)73830511.001股2股3股
    12议案十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73830512.001股2股3股

    (3)分组表决方法:

    议案二存在多个表决事项,如需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2.01-2.10议案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7383052.00元1股2股3股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3年10月23日A股收市后,持有某公司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05买入99.00元1股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05买入1.00元1股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05买入1.00元2股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05买入1.00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议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