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新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267,439,757.81 | 1,199,164,739.38 | 5.69%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33,559,207.38 | 825,823,497.02 | 0.94%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165,455,352.01 | -22.37% | 643,467,325.25 | -13.3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904,050.06 | -160.1% | 17,252,610.36 | -67.69%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712,718.48 | -399.59% | 6,835,292.72 | -84.31%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725,360.30 | -105.67%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150% | 0.05 | -66.67%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150% | 0.05 | -66.67%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9% | -1.59% | 2.08% | -4.64%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669,824.39 | 本报告期公司清理碳酸氢铵生产系统设备处置损益595.36万元。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78,605.80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2,397,173.81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2,884.2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01,907.97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505.81 | |
| 合计 | 10,417,317.6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5,560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周新基 | 境内自然人 | 21.58% | 75,168,000 | 56,376,000 | ||
| 杨德新 | 境内自然人 | 3.39% | 11,802,000 | 11,664,000 | ||
| 秦宝林 | 境内自然人 | 3.39% | 11,802,000 | 11,664,000 | ||
| 高继业 | 境内自然人 | 2.86% | 9,960,000 | 9,720,000 | ||
| 李敏 | 境内自然人 | 2.26% | 7,860,000 | 0 | ||
| 王邦明 | 境内自然人 | 2.17% | 7,561,200 | 0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冶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5% | 4,000,000 | 0 | ||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5% | 3,649,927 | 0 | ||
| 郭金煌 | 境内自然人 | 1.03% | 3,601,000 | 2,916,000 | |||
| 管怀兵 | 境内自然人 | 1% | 3,500,00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周新基 | 18,79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792,000 | ||||
| 李敏 | 7,8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60,000 | ||||
| 王邦明 | 7,56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61,200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冶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 | ||||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3,649,927 | 人民币普通股 | 3,649,927 | ||||
| 管怀兵 | 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0,000 | ||||
| 薛松田 | 2,62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28,000 | ||||
| 王美琴 | 2,43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6,000 | ||||
| 缪斌 | 2,193,843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3,843 | ||||
| 虞建东 | 1,90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5,00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上述股东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3、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约12,235.97万元,减少52.77%,主要系本期支付了大量的工程及设备款所致。
2、本报告期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约3,614.89万元,减少38.45%,主要系本期预付款购入的工程设备交付所致。
3、本报告期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约73.73万元,减少48.44%,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存单余额的减少所致。
4、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约421.51万元,增长106.78%,主要系本期应收资产处置款增加所致。
5、本报告期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约16,971.10万元,增长112.12%,主要系锂电池隔膜、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高浓度冻胶纺UHMWPE纤维项目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约2,569.19万元,增长55.07%,主要系本期收购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导致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7、本报告期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0.8万元,主要系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8、本报告期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约2,895.20万元,增长48.18%,主要系工程及设备应付款增加所致。
9、本报告期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约338.48万元,减少33.04%,主要系购入工程用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增加所致。
10、本报告期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约70.04万元,增长240.30%,主要系期末应付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11、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约199.72万元,减少57.14%,主要系期末应付保证金及押金减少所致。
12、本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加1,500.00万元,减少50%,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13、本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520.50万元,增长43.70%,主要系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14、本报告期股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1,610.00万元,增长50%,主要系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总股本增至348,300,000股所致。
15、本报告期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1,400.69万元,减少31.16%,主要系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11,610万股所致。
(二)损益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130.36万元,减少48.24%,主要系本期公司以缴纳的流转税计提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减少所致。
2、本报告期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2,074.85万元,增长33.79%,主要系本期公司研发项目增加和研发进度加快致使研发费用增加及工资性支出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970.21万元,增长777.98%,主要系本期公司银行贷款增加致使借款利息增加及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4、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34.44万元,减少37.37%,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5、本报告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4,338.63万元、4,267.08万元、3,613.70万元,分别减少81.55%、65.95%、67.69%,主要系本期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275.84万元,减少86.08%,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7、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493.28万元,减少53.74%,主要系本期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8、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60.11万元,减少75.09%,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本报告期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9、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0.10元,减少66.67%,主要系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减少611.31万元,减少72.74%,主要系本期增值税退税减少所致。
2、本报告期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减少1,776.02万元,减少48.32%,主要系本期缴纳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3、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5,081.43万元,减少105.67%,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4、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2,949,925.61元,主要是本期收购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支付的现金。
5、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8.03万元,增长579.68%,主要系本期股利分配费用所致。
6、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643.92万元,增长264.16%,主要系本期借入的银行存款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7、本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减少5,020.56万元,减少68.63%,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关于公司碳酸氢铵生产系统停产及资产处置事项的说明:
2013年1月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3年1月23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碳酸氢铵生产系统停产的议案》。截至2012年12月31日,碳酸氢铵生产系统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947.14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的账面净值为629.19万元,机器及电气设备的账面净值为317.95万元。2013年1月27日,碳酸氢铵生产系统停止投料。2013年2月上旬,碳酸氢铵生产系统正式全面停产。同月底,人员分流工作顺利结束。报告期内,公司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对碳酸氢铵生产系统机器设备及电器仪表进行处置,处置损益595.36万元;房屋及建筑物等相关资产尚未进行处置。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1、周新基;2、周新基、王邦明、秦宝林、杨德新、高继业、李敏等6人 | 1、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即实际控制人周新基承诺:“一、本人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经济实体、机构和经济组织的情形。二、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三、如公司认定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现有业务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在公司提出异议后,本人将及时并负责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公司提出受让请求,则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公司。四、本人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承诺自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违反并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直至本人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2、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周新基及股东王邦明、秦宝林、杨德新、高继业、李敏等6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08年07月20日 | 1、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持续有效,直至其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60% | 至 | -30%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463.97 | 至 | 4,311.94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159.92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4、公司搬迁后的运营成本增加; 5、公司多个新建、扩建项目建设同步进行,项目投入较大,尚未形成效益。 | ||
五、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证券投资的情形。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新基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52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