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44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46号)。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
为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类型,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期间,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待具体方案确定后,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45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泮玲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对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47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10月16日开市起临时停牌。
公司由于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于2013年10月2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3)043号),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正在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目前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当中。待具体方案确定后,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将每周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目前该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