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3-30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陆志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晓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晓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564,744,531.44 | 1,566,503,777.52 | -0.11%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39,751,791.40 | 1,085,691,223.77 | 4.98%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2,863,820,165.53 | 12.99% | 8,550,761,603.70 | 6.37%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153,611.68 | 37.15% | 73,100,567.63 | 22.01%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1,562,994.90 | 73.46% | 69,849,990.65 | 27.33%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07,395,155.64 | 50.63%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28.57% | 0.31 | 24%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28.57% | 0.31 | 24%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6% | 0.42% | 6.56% | 0.88%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98,808.2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06,426.76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79,306.5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56,738.7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9,609.31 | |
| 合计 | 3,250,576.9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 1,848,078.58 | 因其系国家规定之税费,且其金额计算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存在直接关系,故不具特殊和偶发性,因此将其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9,553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陆志宝 | 境内自然人 | 18.88% | 44,943,360 | 33,707,520 | ||
| 沈百明 | 境内自然人 | 5.36% | 12,761,882 | 0 | 质押 | 7,544,400 |
| 徐引生 | 境内自然人 | 4.83% | 11,496,020 | 0 | ||
| 宋铁和 | 境内自然人 | 4.72% | 11,235,840 | 10,725,120 | ||
|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 | 10,957,800 | 0 | ||
| 周国旗 | 境内自然人 | 2.86% | 6,809,600 | 0 | 质押 | 6,800,000 |
| 俞纪文 | 境内自然人 | 2.79% | 6,639,700 | 3,319,850 | ||
| 杨金荣 | 境内自然人 | 0.52% | 1,225,728 | 919,296 | ||
| 曲晓珑 | 境内自然人 | 0.47% | 1,120,920 | 0 | ||
| 李荣方 | 境内自然人 | 0.46% | 1,101,440 | 826,08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沈百明 | 12,761,8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61,882 |
| 徐引生 | 11,496,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96,020 |
| 陆志宝 | 11,235,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35,840 |
|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10,95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57,800 |
| 周国旗 | 6,80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09,600 |
| 俞纪文 | 3,319,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19,850 |
| 常双军 | 1,136,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6,025 |
| 曲晓珑 | 1,120,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0,920 |
| 潘元庆 | 807,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7,280 |
| 郑建华 | 628,003 | 人民币普通股 | 628,00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就本公司所知晓的范围内,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常双军除通过普通账号持有628,225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7,800股,合计持有1,136,025股。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013年6月7日,湖州市织里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957,800股股份与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占公司总股本的4.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63.89%,主要原因系铝型材业务竞争压力较大,公司回款速度有所下降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36.25%,主要原因系期末尚未与供货商结算的预付款项相应减少所致;
3、其他流动性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72.87%,主要原因系本期抵扣上年末待抵进项税额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9.35%,主要原因系坏账准备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252.99%,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加了以票据结算货款方式所致;
6、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88.79%,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增加所致;
7、应付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58.02%,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41%,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9、销售费用同比增加29.51%,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上海兴栋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贸易量增加引起运费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9.09%,主要系公司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40.60%,主要系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增加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0.63%,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付票据与上期同比增长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66.18%,主要原因系本期固定资产支出与上期同比下降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0.71倍,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与上期同比减少,本期归还借款与上期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6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漾西厂区实施“退二进三”的议案》,拟对漾西厂区实施“退二进三”事项与织里镇政府达成有关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相关事宜。2013年6月24日,公司就漾西厂区“退二进三”事宜与织里镇政府签订了协议,具体详见于2013 年6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退二进三”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2)。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发起人股东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转让;36个月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严格履行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 | 至 | 35%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9,072.98 | 至 | 11,665.26 |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640.93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随着铝合金型材新生产线的替代,产能的逐步释放,销售成本有所下降,销售利润增长。 | ||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陆志宝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