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3-052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刚泰控股”)与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集团”) 于2013年10月28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协议当事人介绍
甲方:招金集团
全称: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路东尚
注册资本:800,000,000 元
住所:招远市盛泰路北埠后东路东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聚“黄金矿业、非金矿业、黄金交易及深加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业”五大产业的大型综合性集团公司。
乙方:刚泰控股
全称: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代码:600687
股份总数:314,575,245 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314,575,245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 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矿业投资,货运代理,设备、自有房屋租赁,装卸、仓储(除危险品)服务,物流信息咨询,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汽车(不含小轿车)、纸浆、纸及纸制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技术转让,商品的包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建筑装潢工程承包(上述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共同进行矿业勘查和开发,共同参与境内外矿产项目并购。届时,可以考虑采用合资、合营或与其他企业联合的方式来强化相互间的合作。
(二)甲、乙双方在具体项目中的合作模式,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就具体合作项目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内容为准。
(三)甲、乙双方同意建立项目、科技、资源和资本等共享平台,并可以就有关矿业开发和矿山管理方面,开展专家互访、技术交流与培训、现场咨询与指导的合作形式,以相互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
(四)乙方同意将其下属黄金矿山生产的金精矿和粗金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出售给甲方(具体甲方指定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翅岭金矿为金精矿的接收单位,山东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为粗金的接收单位),但乙方及其关联企业自行选冶、加工及销售的除外。
甲、乙双方同意本条款作为对乙方的约束条款,在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出现将上述金精矿和粗金出售给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均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旨在确定与招金集团的战略合作关系,虽对公司经营业绩暂无直接影响,但借助招金集团黄金勘探、采选、冶炼、金银制品加工、销售配套等完整的生产体系,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有望大幅提升,有利于公司实现以矿业开发为基础、矿业项目投资为核心、专业化经营和资本运作为手段的战略合作思路,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双方并无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具体合作项目或与该等合作项目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