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3-082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0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永泰A座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王金余先生主持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股份722,654,6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8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报告和提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722,654,67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为永泰能源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722,654,67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为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722,654,67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为山西灵石华瀛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722,654,67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为山西灵石华瀛金泰源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722,654,67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六)《关于公司为山西灵石华瀛孙义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722,654,67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股;无弃权股。
本项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谢静律师、王丽丽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