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5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上午9:3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3年10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5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上午11:0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华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蔡艳红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