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程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艳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锐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850,380,294.09 | 1,650,674,112.98 | 12.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54,829,150.84 | 1,285,535,828.58 | 5.39%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67,653,188.65 | 26.35% | 694,851,505.72 | 15.7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080,651.83 | 53.39% | 74,501,149.51 | 24.2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9,225,458.33 | 46.44% | 70,600,068.78 | 23.1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766,719.31 | 113.7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50% | 0.36 | 24.1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50% | 0.36 | 24.1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7% | 0.74% | 5.69% | 0.8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3,641.1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224,226.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0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0.0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0.0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0.00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0.00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0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0.00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0.00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0.0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7,724.9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91,812.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5,417.23 | |
合计 | 3,901,080.7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3,513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6.40% | 137,448,000 | 137,448,000 | ||||
刘玲 | 境内自然人 | 3.72% | 7,695,000 | 7,695,000 | ||||
李祖榆 | 境内自然人 | 2.15% | 4,450,500 | 4,450,500 | 质押 | 2,410,000 | ||
刘耀 | 境内自然人 | 0.65% | 1,354,500 | 1,354,500 | ||||
袁振 | 境内自然人 | 0.30% | 618,721 | 0 | ||||
冯慧灵 | 境内自然人 | 0.27% | 565,729 | 0 | ||||
卢红萍 | 境内自然人 | 0.24% | 497,701 | 0 | ||||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3% | 479,940 | 0 | ||||
燕安 | 境内自然人 | 0.22% | 449,010 | 0 | ||||
熊军华 | 境内自然人 | 0.19% | 400,0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袁振 | 618,721 | 人民币普通股 | 618,721 | |||||
冯慧灵 | 565,729 | 人民币普通股 | 565,729 | |||||
卢红萍 | 497,701 | 人民币普通股 | 497,701 | |||||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479,94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9,940 | |||||
燕安 | 449,01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9,010 | |||||
熊军华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 | |||||
李东龙 | 374,915 | 人民币普通股 | 374,915 | |||||
东海基金公司-工行-鑫龙2号资产管理计划 | 372,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2,450 | |||||
杨春英 | 346,7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46,792 | |||||
中国银行-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4,797 | 人民币普通股 | 314,79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刘玲女士为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程宇先生为夫妻关系;刘耀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玲女士的弟弟;李祖榆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十名股东中的第五名即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的第一名股东袁振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53,232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股数量为565,489股,合计持股数量为618,721股;前十名股东中的第七名即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的第三名股东卢红萍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股数量为497,701股,合计持股数量为497,701股;前十名股东中的第十名即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的第六名股东熊军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股数量为400,000股,合计持股数量为400,000股;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的第七名股东李东龙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60,5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股数量为314,415股,合计持股数量为374,915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73.18%,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
2、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长1044.71%,主要系远期结汇汇率变动所致;
3、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35.30%,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
4、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569.54%,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款、购房款增加;
5、期末应收利息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银行定期存款减少;
6、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109.18%,主要系本期投标保证金增加;
7、期末存货较期初增长77.58%,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相应增加了库存量;
8、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5439.52%,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
9、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增长176.48%,主要系本期科士达光明工业园及设备投入使用;
10、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96.68%,主要系本期科士达光明工业园投入使用;
11、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长46.70%,主要系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增加;
12、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长106.54%,主要系本期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13、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增长36.76%,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增加;
14、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5.90%,主要系本期支付公司2012年度年终绩效奖金;
15、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长129.26%,主要系本期应付工程款增加;
16、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长944.71%,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17、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46.27%,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增加;
18、期末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较期初减少75.24%,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9、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32.09%,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
2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07.01%,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及汇兑损失增加;
2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287.91%,主要系本期末远期结汇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22、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9.64%,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23、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239.77%,主要系本期产生赔偿支出;
2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6.46%,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
25、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长325.30%,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科士达新能源公司净利润增加;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13.7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销售货款增加;
2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25.33%,主要系本期增加购买理财产品业务;
2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8.57%,主要系本期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收到投资款;
29、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87.19%,主要系本期外币汇率变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公司实施了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止2013年10月18日,公司已经完成首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上市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股票发行前全体股东 | 在本次公司股票发行前全体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此之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刘程宇、刘玲、李祖榆、杨戈戈、彭克斌、林华勇、蔡艳红及徐晓艳还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 2010年11月23日 | 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前全体股东承诺期限: 2010年12月07日至2013年12 月06日;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刘程宇、刘玲、李祖榆、杨戈戈、彭克斌(已离任)、林华勇、蔡艳红及徐晓艳承诺期限:任职期间及申报离任后的十八个月。 | 严格履行中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1、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本公司控股股东科士达电源公司(现更名为新疆科士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发行人现从事的UPS以及配套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和配套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而且在发行人依法存续期间,本公司承诺不经营前述业务,以避免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若因本公司或发行人的业务发展,而导致本公司的业务与发行人的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同意由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和/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向发行人转让该等资产或控股权,和/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本公司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发行人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对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2、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程宇、刘玲夫妇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无论是否获得发行人许可,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其他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如违反本承诺函,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本承诺函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且上述承诺在本人对发行人拥有由资本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2010年11月23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中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 | 至 | 40%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0,072.70 | 至 | 12,819.80 |
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9,157.00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成本费用控制有效,毛利率水平稳中有升。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5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