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3-025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陈寒秋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张金常董事代为表决。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审议《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3-02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