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现场和通讯)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3-062
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现场和通讯)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3年10月23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8日上午8: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2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祥泰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4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3-06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3-063
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三、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
四、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4层第一会议室。
五、会议审议唯一议题: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减持协议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059号、临2013-060号。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七、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和被代理人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20层;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111号新吉财富大厦19层。
八、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王刚 刘窎
电话:0451-84878698 010-65675115
传真:0451-84878701 010-65675911
十一、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序号 | 审 议 事 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减持协议书》的议案 | |||
2、若未标明投票意见,则视为可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 3、本委托书复印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注: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