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3-053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0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13年修订版)》。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玛纳斯番茄分公司老厂区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番茄制品分公司老厂区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5万元,审计人员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3-054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番茄
制品分公司老厂区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不低于评估估价值的公开挂牌价格,对外出售公司所拥有的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番茄制品分公司(以下简称“玛纳斯番茄分公司)老厂区(位于玛纳斯县中华路以北、建设路以东)3533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拟对外出售的资产拥有清晰完整的权属,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资产出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玛纳斯番茄分公司老厂,前身是玛纳斯新孚番茄制品公司,公司于2000年完成收购。2003年,公司在玛纳斯县凉州户镇城南食品工业园投资建设了玛纳斯番茄新厂。随着玛纳斯城市的发展,玛纳斯老厂厂区周边已发展成为居民区,2010年玛纳斯县委政府对县城重新规划,要求玛纳斯老厂进行搬迁,公司已经于2010年将玛纳斯老厂生产线整体搬迁至新厂,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玛纳斯政府规划及搬迁补偿方案,对搬迁后属于公司的35335平方米土地工业土地可转为二类居住用地,变性后土地可由公司自行出让,出让取得的收益作为搬迁工厂的补偿。目前公司已取得国土局制发的新土地使用权证,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以公开挂牌的形式对外转让出售玛纳斯番茄分公司老厂区3533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根据新疆正祥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新正土(2013)(估)字第0932号土地估价报告,截止估价基准日2013年9月28日,公司拟出售的玛纳斯番茄分公司老厂区35335平方米土地总地价为2231.44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拟以不低于评估估价值的公开挂牌价格,对外挂牌出售玛纳斯土地。由于转让的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尚不能最终确认,公司将在挂牌交易程序结束后,根据挂牌成交结果另行公告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玛纳斯番茄分公司老厂区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二、交易标的情况
1、交易标的
公司所拥有的玛纳斯番茄分公司位于玛纳斯县中华路以北、建设路以东3533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2、权属情况说明
公司对此次拟转让的资产拥有清晰完整的权属,拟转让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的估价情况
根据新疆正祥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新正土(2013)(估)字第0932号土地估价报告,截止估价基准日2013年9月28日,公司拟出售的玛纳斯番茄分公司老厂区35335平方米土地,单位地价为631.51元/平方米,总地价为22,314,406.00元。
根据估价目的、估价对象、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认为估价土地位于基准地价定级区内,同时作为待开发土地,所以选择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剩余法对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并以两种方法测算的结果为基础,确定最终评估值。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使用权出售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盘活非业务类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本次出售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不存在较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挂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新疆正祥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新正土(2013)(估)字第0932号土地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