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宋克新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宋克新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倪琴溪 |
公司负责人宋克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克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琴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859,553,545.62 | 2,788,450,295.58 | 2.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87,936,537.68 | 1,664,492,340.47 | 1.41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244,745.43 | -591,481,588.20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598,449,495.73 | 664,916,912.63 | -1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444,197.21 | 28,035,008.10 | -16.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372,877.50 | 24,677,034.18 | -9.3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 | 1.69 | 减少0.2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6 | 0.043 | -16.2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6 | 0.043 | -16.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50 | 25,886.3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4,000.00 | 524,0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68,644.1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884.70 | 9,895.76 |
所得税影响额 | -128,983.67 | -357,106.57 |
合计 | 386,951.03 | 1,071,319.71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69,08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4.10 | 155,736,382 | 0 | 无 | |||
天津华苑置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91 | 31,730,164 | 0 | 无 | |||
王晴 | 境内自然人 | 0.39 | 2,511,548 | 0 | 无 | |||
潘万华 | 境内自然人 | 0.37 | 2,402,700 | 0 | 无 | |||
吴艳 | 境内自然人 | 0.37 | 2,380,000 | 0 | 无 | |||
孙杰 | 境内自然人 | 0.35 | 2,280,006 | 0 | 无 | |||
王晖 | 境内自然人 | 0.34 | 2,200,000 | 0 | 无 | |||
刘淑兰 | 境内自然人 | 0.34 | 2,165,600 | 0 | 无 | |||
崔长军 | 境内自然人 | 0.30 | 1,942,600 | 0 | 无 | |||
上海华晨实业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6 | 1,705,996 | 0 | 无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5,736,38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天津华苑置业有限公司 | 31,730,164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晴 | 2,511,54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潘万华 | 2,40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艳 | 2,3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孙杰 | 2,280,006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晖 | 2,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淑兰 | 2,16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崔长军 | 1,94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华晨实业公司 | 1,705,99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控股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项目 | 2013年9月30日 | 2013年1月1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290,321,684.98 | 456,910,533.66 | -36.46 | 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和支付工程款所致 |
应收票据 | 30,200,000.00 | 11,724,933.00 | 157.57 | 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2,400,136.70 | 69,060.00 | 3,375.44 | 报告期内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631,407.02 | 2,151,425.96 | 68.79 | 报告期内预付电费押金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11,356,621.77 | 4,641,364.40 | 144.68 | 报告期内预收售房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8,000,000.00 | 258,000,000.00 | -50.39 | 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
长期借款 | 391,720,120.50 | 154,667,625.00 | 153.27 | 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2)利润表项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项目 | 2013年1-9月 | 2012年1-9月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9,928,797.32 | 13,594,834.03 | 46.59 | 主要是报告期内售房收入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4,361,604.80 | 8,741,854.88 | 64.29 | 主要是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19,910.64 | -154,255.68 | 177.73 | 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568,810.89 | 3,476,038.99 | -83.64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9,028.80 | 64,024.05 | -85.90 | 主要是上年同期核销往来款所致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项目 | 2013年1-9月 | 2012年1-9月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244,745.43 | -591,481,588.20 | 60.23 | 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归还往来款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309.00 | 70,748,021.00 | -100.10 | 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收回7000万元委托贷款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726,205.75 | -16,199,064.59 | 524.26 | 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13年4月10日召开了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开发海泰绿色产业基地三期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2,312.76万元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公司承诺在本次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财务资助。
上述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2013年3月20日和2013年4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该事项已完成相关法律程序,为公司在建项目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2)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2年12月21日和2013年1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组织实施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
上述事项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2012年12月22日和2013年1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相关发行资料已准备完毕,并提交至建设银行。
(3)公司协助冻结客户购房定金事项
2013年7月1日,公司收到《天津市公安局协助冻结/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津公(济)冻财字[2013]23号)》,通知书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冻结犯罪嫌疑人翟家华所控制的施丹姆善尔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支付予本公司的购房定金,冻结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冻结时间从2013年6月28日起至2013年12月27日止。
上述事项相关公告刊登于2013年7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该事项无后续进展。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为保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海泰集团承诺:在实施股改方案时,对于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同意以及由于其他原因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将代其向流通股股东垫付对价股份。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当先向海泰集团偿还其所代为垫付的股份,征得海泰集团的同意,并由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 承诺时间:2006年3月29日; 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我公司将不会从事及允许控制的企业从事与海泰发展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有任何业务或资产在现在或未来与海泰发展构成同业竞争,则我公司承诺海泰发展可对其进行收购或由我公司自行放弃。 | 承诺时间:2007年1月10日;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其他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将规范和减少与海泰发展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发生关联交易,将履行法定的决策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公正,不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承诺时间:2009年7月25日;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上市公司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 承诺时间:2009年7月25日;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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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