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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原因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崔树森独立董事因公出差辛延明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张志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佟韶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齐国军

    公司负责人张志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佟韶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齐国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332,991,626.742,934,513,948.491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65,502,387.421,398,000,836.2633.44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781,518.41125,333,396.43-60.28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271,298,372.441,357,672,522.47-6.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90,074.3454,896,601.72-80.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731,260.90-254,661.31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13.88减少3.2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12-8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12-83.33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60,16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2.57278,400,00033,600,000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8615,150,00015,150,000质押8,600,000
    金俊境内自然人1.015,367,860 
    东海证券-交行-东风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945,000,0005,000,000
    东北证券-建行-东北证券3号主题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693,650,0003,650,000
    东海证券-建行-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663,500,0003,500,000
    东海证券-中信-东风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663,500,0003,500,000
    东海证券-光大-东风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382,000,0002,000,000
    东北证券-建行-东北证券5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321,700,0001,700,000
    林碧玲境内自然人0.321,673,40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244,800,000人民币普通股244,800,000
    金俊5,367,860人民币普通股5,367,860
    林碧玲1,673,400人民币普通股1,673,400
    鲜丽萍1,489,949人民币普通股1,489,949
    曹天安1,113,100人民币普通股1,113,100
    曾昭利1,111,300人民币普通股1,111,300
    王洛为955,606人民币普通股955,606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证研一期集合信托810,000人民币普通股810,000
    冯兰英800,000人民币普通股800,000
    陈碗贞761,054人民币普通股761,05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东海证券-交行-东风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海证券-中信-东风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海证券-建行-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海证券-光大-东风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四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东北证券-建行-东北证券3号主题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东北证券-建行-东北证券5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一致行动人。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序号项目期末期初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201,552,368.60147,677,163.3336.48主要为定向增发资金到位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73,202,147.9719,504,878.83275.30支付延边耀天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款所致。
    3在建工程627,808,779.39426,201,543.6547.30主要是报告期管改工程及外环环网工程尚未竣工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41,097,236.1918,829,945.23118.25主要是由于应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24,208,384.35125,074,048.87-80.64主要是由于偿还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借款所致。
    6其他非流动负债22,671,428.5812,935,714.2975.26主要为报告期收到财政为管网改造、灶具改造的安全整治专项资金1000万元所致。
    7少数股东权益7,487,305.7524,468,976.46-69.40主要是受让子公司长春振邦化工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香港中邦国际发展公司45%的股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序号项目报告期上年同期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1销售费用152,973,458.13116,059,553.1131.81主要是由于设立控股子公司以及人工费和管网维护费用、折旧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9,460,522.046,582,151.8743.73主要是参股公司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支出398,729.0976,982.53417.95主要是由于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及计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提防洪基金增加所致
    4利润总额17,161,790.4263,471,402.78-72.96主要是由于焦化产品毛利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序号项 目本年累计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3,500,000.00-100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处置长春高祥特种管道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42,612,115.79178,772,996.2735.71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股改承诺已于2011年兑现履行完毕,其持有的24,480万股股份2011年10月27日解禁可以上市流通,控股股东承诺此部分股份再延长锁定三年不上市交易。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认购股份3360万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控股股东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不出售、不转让。

    控股股东一直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志超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3-028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书面送达方式发出,2013年10月29日9:00在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董事何汉明先生通过电话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独立董事崔树森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辛延明先生出席并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志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33,299.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6,550.24万元,公司营业总收入127,129.84万元,每股净资产3.52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49.01万元,每股收益0.02元,净资产收益率0.61%。

    二、审议通过公司筹资事宜

    1、同意申请增加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政府贴息贷款5亿元,期限不超过五年;

    2、同意向银行申请增加信用额度2亿元。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