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3-12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3-125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合同>及<增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3-126号公告。
此议案需经公司201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3-127号公告。
此议案需经公司201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3-128号公告。
此议案需经公司201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13-12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3-12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在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一家名为永清鼎泰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注册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永清鼎泰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永清县廊霸路东侧,金雀大街南侧
3.注册资本: 贰亿元
4.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5.经营范围: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土地整理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机关出具的核准书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3-126
关于拟与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合同》及
《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及京御地产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拟与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方资产”)签订《关于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事项之合作框架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合同”或“本合同”)及《增资协议》,涉及天方资产作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资产管理人向九通投资进行总计30亿元的投资,其中13.9亿元进入注册资本,16.1亿元进入资本公积。前述投资资金限制用于九通投资旗下固安和大厂等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2.本次投资完成后,京御地产持有九通投资55%股权,天方资产持有九通投资45%股权并有权参与九通投资的经营决策和管理,九通投资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为京御地产、九通投资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将其目前持有的九通投资30%的股权质押给天方资产,固安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地产”)将名下四宗土地(大厂国用(2013)第01060号、大厂国用(2013)第01061号、大厂国用(2013)第01062号、大厂国用(2013)第01063号)抵押给天方资产。
4.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7.本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与京御地产、九通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共同拟与天方资产签订合作合同。天方资产将向九通投资进行总计人民币30亿元的投资,其中13.9亿元进入注册资本,16.1亿元进入资本公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天方资产将向九通投资进行总计人民币30亿元的投资,其中13.9亿元进入注册资本,16.1亿元进入资本公积。本次投资完成后,九通投资的注册资本增加至30.9亿元,京御地产持有其55%股权,天方资产持有其45%股权。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为京御地产、九通投资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将其目前持有的九通投资30%的股权质押给天方资产,通达地产将名下四宗土地(大厂国用(2013)第01060号、大厂国用(2013)第01061号、大厂国用(2013)第01062号、大厂国用(2013)第01063号)抵押给天方资产。
(二) 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后续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合同签订具体的交易实施合同。如天方资产满足合作合同全部条件后选择退出九通投资(详见本公告中 “合同目的”的表述),与京御地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交易实施情况进行披露。
二、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天方资产
公司名称: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树强;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802室;
经营期限:2012年12月24日至2042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二)京御地产
公司名称: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经济技术园区2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楼房销售、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凭资质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理(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截止2013年9月30日,京御地产的总资产为34,482,150,585.05元,净资产为1,047,994,369.74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99,724,832.34元,实现净利润77,798,428.66元。(注:以上数据为单体公司的财务数据,以下同此说明。)
(三)九通投资
公司名称: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廊坊市新世纪步行街第五大街商住公寓CB4-301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投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凭资质证经营)。
截止2013年9月30日,九通投资的总资产为9,379,725,227.65元,净资产为1,721,830,376.54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99,065,398.30元。(注:以上数据为单体公司的财务数据,以下同此说明。)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
1.合同目的:
1)天方资产拟以其所管理的专项资管计划项下之委托财产向九通投资进行总计人民币30亿元的投资,其中13.9亿元认购九通投资新增注册资本;16.1亿元计入九通投资资本公积;前述投资资金限制用于九通投资旗下固安和大厂等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2)本次投资完成后,九通投资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0.9亿元,京御地产持有九通投资55%股权、天方资产持有九通投资45%股权并将获得投资期间的相应投资收益及有权参与九通投资的经营决策和管理。
3)基于友好合作的原则,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况下,天方资产可以退出:a.天方资产按本合同约定足额缴付第一期投资资金;b.第一期投资完成日起满十二个月、以后每满整六个月之日为退出日,但天方资产必须提前六个月通知京御地产;c.如天方资产在第一期投资完成日起六十个自然月及之前退出的,则退出方式为京御地产购买天方资产持有的九通投资的45%股权,在天方资产发出《股权转让通知书》十五个工作日内,京御地产应和天方资产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就股权转让价款等条款将另行进行约定;d.天方资产已签署了所有与九通投资的45%股权转让相关的法律文件。
2.募集及投资完成日:
1)天方资产将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将每期投资资金投入九通投资,除非天方资产书面同意放弃本款约定的相关先决条件:
a)天方资产与九通投资、京御地产签署《增资协议》及相应的担保合同,完成各相应合同的强制执行公证,并办理完成本合同所述股权质押、土地抵押事项的登记手续;
b)公司及京御地产、九通投资分别提供其有权机构同意其签署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各担保合同及履行相应义务的有关书面决议或决定;
c)九通投资、京御地产于本合同生效后根据天方资产书面通知的要求在指定银行开立项目方账户。
d)九通投资及担保方没有任何违反本合同之行为;
e)根据天方资产的合理判断,本合同签署后,九通投资未发生重大负面变化;
f)资产管理计划已合法成立且募集金额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每期投资数额。
2)天方资金应将本合同约定的投资资金分两期汇入项目方账户,第一期汇入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第二期汇入剩余资金。天方资产自第一期投资资金支付至项目方账户之日(第一期投资完成日)起享有作为九通投资的股东的权利,承担作为九通投资的股东的义务。
3.项目收益和利润分配
1)投资期间内,经九通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九通投资每半年可对股东进行分红,分红采用现金分配方式。分红根据九通投资单体报表(不含合并数)的净利润进行分配,不低于九通投资单体报表(不含合并数)的净利润的5%。
2)在天方资产持有九通投资股权自第一期投资完成日起满六十个月内,九通投资每半年单体报表(不含合并数的)的可供分配利润均不低于25,000万元时,九通投资将对股东的累计分红金额不低于各方各期投资资金×7%/年×投资期间(年)。
4.担保措施: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为京御地产、九通投资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将其目前持有的九通投资30%的股权质押给天方资产,通达地产将名下四宗土地(大厂国用(2013)第01060号、大厂国用(2013)第01061号、大厂国用(2013)第01062号、大厂国用(2013)第01063号)抵押给天方资产。
5.股权管理:
天方资产代表资管计划享有下列管理权:
1)公司运营监督:
a)九通投资制定年度预算和经营计划前,应书面通知天方资产,并征求其意见;
b)京御地产和九通投资如改变经营范围的,应事先取得天方资产的书面同意;天方资产不同意的,京御地产、相关公司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c)投资期间,非经天方资产书面同意,京御地产不得将其持有九通投资的股权出售给其他第三方;
d)九通投资的董事会改组为3人,天方资产(或委托其他机构)委派1名董事;九通投资章程进行相应修改,确保九通投资将除银行贷款外的其他对外担保、融资计划和决定公司投资、经营、开发计划事项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和批准。
2)信息披露义务
a)京御地产和九通投资承诺向天方资产提供季度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等文件;
b)天方资产有权监管九通投资旗下公司的开发及经营管理工作,京御地产及九通投资有义务提供审计所需文件、合同及财务资料等。
3)公司保证并促使京御地产和九通投资在知悉九通投资发生主体资格变更、控制权变化、重大投资项目修改、重大资产处置及其他重大决策时的30个工作日内并最迟不晚于九通投资有权机构作出决议前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天方资产。
6.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中的增资关系不因京御地产的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而终止,但法律或者本资管计划相关法律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司公章生效。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天方资产开展合作,有利于充裕九通投资的货币资金,推进九通投资旗下各园区开发建设进度。本次交易完成后,九通投资仍为京御地产的控股子公司,京御地产可掌控其资产、财务资金及业务运营等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天方资产开展合作,有利于九通投资的业务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九通投资仍为京御地产的控股子公司。
六、备查文件
1.华夏幸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合作框架合同;
3.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3-12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及其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拟与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方资产”)签订《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事项之合作框架合同》(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合同》”),涉及天方资产作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资产管理人向九通投资进行总计30亿元的投资,其中13.9亿元进入注册资本,16.1亿元进入资本公积。前述投资资金限制用于九通投资旗下固安和大厂等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本次投资完成后,京御地产持有九通投资55%股权,天方资产持有九通投资45%股权并有权参与九通投资的经营决策和管理,九通投资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公告的临2013-126号公告)。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拟分别与天方资产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京御地产拟与天方资产签订《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将目前持有的九通投资的30%股权质押给天方资产、固安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地产”)拟与天方资产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其名下的四宗土地(大厂国用(2013)第01060号、大厂国用(2013)第01061号、大厂国用(2013)第01062号、大厂国用(2013)第01063号)抵押给天方资产,共同为《合作框架合同》中约定的京御地产及九通投资的义务进行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以上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京御地产
公司名称: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经济技术园区2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楼房销售、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凭资质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理(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京御地产的总资产为20,955,543,121.46元,净资产为970,195,941.08元,201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287,705,483.52元,实现净利润238,083,948.25元。(注:以上数据为单体公司的财务数据,以下同此说明。)
截止2013年9月30日,京御地产的总资产为34,482,150,585.05元,净资产为1,047,994,369.74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99,724,832.34元,实现净利润77,798,428.66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京御地产为公司全资的子公司。
(二)九通投资
公司名称: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廊坊市新世纪步行街第五大街商住公寓CB4-301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投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凭资质证经营)。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九通投资的总资产为7,806,607,354.41元,净资产为1,820,895,774.84元,201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5,000,000.00元,实现净利润39,035,301.97元。(注:以上数据为单体公司的财务数据,以下同此说明。)
截止2013年9月30日,九通投资的总资产为9,379,725,227.65元,净资产为1,721,830,376.54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99,065,398.30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九通投资为京御地产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拟分别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御地产拟将目前持有的九通投资的30%股权质押给天方资产、通达地产拟将其名下的四宗土地(大厂国用(2013)第01060号、大厂国用(2013)第01061号、大厂国用(2013)第01062号、大厂国用(2013)第01063号)抵押给天方资产。
(二)担保范围:京御地产及九通投资在《合作框架合同》项下应向天方资产履行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京御地产收购天方资产持有的九通投资45%的目标股权和其应承担的股权价款支付义务及九通投资的半年分红义务)及如未履行义务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赔偿;在天方资产持有九通投资股权自第一期投资完成日起满六十个月内,九通投资每半年单体报表(不含合并数的)的可供分配利润均不低于25,000万元。
(三)各方确认,担保人承担被担保义务的最高限额均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上述子公司进行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6.23亿元,均为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最高额保证合同》
2.《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文学之最高额保证合同》
3.《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
4.《固安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3-128
华夏幸福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
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受房地产行业资金利用周期性影响,为充分利用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短期暂时闲置的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提供的对公理财产品,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在201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3年12月31日前适时实施累计发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计划,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宜。
一、拟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概述
目前部分大型商业银行提供对公理财产品,购买这类理财产品对公司而言是一种资金的合理运用方式,与银行定期存款在风险、收益、流动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因此风险相对可控。公司董事会认为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公司的部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购买这类理财产品风险相对可控,可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具体如下:
1.发行方:仅限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股份制银行
2.期 限:单笔不超过6个月
3.额度限制:累计发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单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4.授权期限:自201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金来源
拟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自有暂时闲置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更能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益,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收益。购买仅限于银行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主管财务副总裁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3-12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1月14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12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召开日期:2013年11月14日
召开时间:上午10: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地点: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收费站南50米)
二、会议审议事项
3)关于拟与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合同>及<增资协议>的议案
4)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3-126号《关于拟与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及<增资协议>的公告》、临2013-127号《华夏幸福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3-128号《华夏幸福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12日(星期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2.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23层
3. 登记手续:
5.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6.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7.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3年11月13日下午16:30)。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23层
联 系 人:朱 洲
电 话:010-56982988
传 真:010-56982989
邮 编:100027
(2)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作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 股股份。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3年11月14日在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2013年 月 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3-13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0月29日,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通知:
华夏控股将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68,55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票解除质押。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3年10月28日。
截止本公告日,华夏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882,360,6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70%,其中质押股票合计488,4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93%。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