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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3-036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07,101,94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

    (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志端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王霆先生因公派出国访学未能出席;在任监事3 人,出席3 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大沧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议案内容赞成票数赞成 比例%反对票数反对 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407,101,9491000000
    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407,101,9491000000

    议案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序号议案内容有效票数同意票数同意比例%是否通过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郭金鹏407,101,949407,101,949100
    胡 莺407,101,949407,101,949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海莲、宋会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3—037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独立董事王霆先生因公派出国访学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京宝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3年三季报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调整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调整为蔡志端、常山林、薛玉莲,蔡志端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3—038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0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阅,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3年三季报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监事会投票表决,选举郭金鹏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