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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会议应表决董事15名,实际表决董事15名。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和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1.4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高建平、行长李仁杰、财务部门负责人李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3年

    9月30日

    2012年

    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3,633,6503,250,97511.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194,477169,57714.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0.2113.35-23.54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61464,967176.4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436.0256.64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80,30463,52226.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0226,34125.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00926,24025.80
    基本每股收益(元)1.741.636.75
    稀释每股收益(元)1.741.636.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1520.78下降2.6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0920.70下降2.61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本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3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74
    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资产2977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103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59124
    对所得税影响(14)(31)
    合 计4593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并派发现金股利5.7元,总股本变更为19,052,336,751股,增加6,350,778,917股。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已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指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年初数、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年同期数均未按公司新股本进行调整。

    2.2 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2013年9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总负债3,437,8403,080,3402,292,720
    同业拆入73,49788,38952,752
    存款总额2,111,2481,813,2661,345,279
    其中:活期存款774,956748,299598,852
    定期存款1,052,154820,468571,238
    其他存款284,138244,499175,189
    贷款总额1,341,8291,229,165983,254
    其中:公司贷款990,611912,187703,948
    个人贷款340,379299,936260,641
    贴现10,84017,04218,665
    贷款损失准备31,88924,62314,314

    2.3资本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2013年9月30日
    并表前并表后
    资本总额239,557244,545
    1.核心一级资本191,808195,606
    2.其他一级资本--
    3.二级资本47,74948,939
    资本扣除项9,4721,620
    1.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8,472620
    2.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3.二级资本扣减项1,0001,000
    资本净额230,085242,925
    最低资本要求173,768178,401
    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54,30355,750
    附加资本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448.74
    一级资本充足率 (%)8.448.74
    资本充足率 (%)10.5910.89

    1、上表数据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报送新资本充足率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13]53号文)的相关要求编制。

    2、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业银行最低资本要求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3、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并表前的资本充足率为11.54%,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08%,并表后的资本充足率为11.84%,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21%。

    2.4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2013年9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正常类1,324,97697.741,217,07099.02
    关注类8,4140.636,8080.55
    次级类5,0320.382,6760.22
    可疑类2,4080.181,9320.16
    损失类1,0000.076780.06
    合计1,341,8291001,229,1651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84.40亿元,较期初增加31.54亿元,不良贷款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些企业受宏观经济影响或自身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偿债能力下降;不良贷款率0.63%,较期初上升0.20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84.14亿元,较期初增加16.06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0.63%,较期初上升0.08个百分点,资产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为有效控制不良贷款增长,公司一方面从行业、区域、客户等多方面入手,对存在隐患的信贷资产风险状况进行持续监测,加强风险预警和排查,及时制定处置预案;另一方面综合运用呆账核销、重组转化等多种方式,加快不良贷款清收与化解。

    2.5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43,146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机关3,402,173,76917.860冻结119,405,669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070,651,60010.8700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国有法人948,000,0004.98948,000,0000
    中国烟草总公司国有法人613,537,5003.22613,537,5000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国有法人474,000,0002.49474,000,0000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国有法人474,000,0002.49474,000,0000
    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41,504,0002.3200
    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48,054,4001.3000
    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国家机关226,800,0001.190冻结8,194,507

    质押94,500,000

    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26,800,0001.190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
    福建省财政厅3,402,173,769人民币普通股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2,070,651,600人民币普通股
    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41,504,000人民币普通股
    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248,054,400人民币普通股
    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226,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26,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149,478,391人民币普通股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136,173,103人民币普通股
    国际金融公司131,003,754人民币普通股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118,260,000人民币普通股

    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下属公司。

    3、报告期经营业绩与财务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总资产36,336.50亿元,较期初增长11.77%。客户存款保持较快增长,余额21,112.48亿元,较期初增加2,979.82亿元,增长16.43%。贷款平稳增长,余额13,418.29亿元,较期初增加1,126.64亿元,增长9.17%。

    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31.02亿元,同比增长25.67%;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收益率仍保持在18.15%的较高水平。净利润同比增长主要原因是生息资产规模同比较快增长,抵消息差下降影响,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19.15%;中间业务保持快速增长,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同比增长68.30%;成本收入比23.85%,保持同业较低水平。

    4、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4.1.1公司本报告期变动较大的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及变动原因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报告期末

    余额

    较上年度期末增减(%)主要原因
    存放同业款项89,918(45.39)调整同业资产配置,存放同业业务减少
    贵金属1,009(79.72)报告期末持有的贵金属现货减少
    拆出资金110,731(48.45)调整同业资产配置,拆放同业业务减少
    交易性金融资产28,43232.00交易性债券投资增加
    持有至到期投资104,73751.36持有至到期政府债券投资增加
    应收款项类投资301,082170.37应收款项类投资增加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81,093(49.90)卖出回购证券减少
    应付利息25,80236.55应付吸收存款和同业存放利息增加
    其他负债19,90036.90应付理财资金、临时性的应收待结算及清算款增加

    4.1.2公司本报告期变动较大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及变动原因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年初至本报告期末金额较上年同期

    增减(%)

    主要原因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7,55068.30中间业务保持快速发展
    投资收益405上年同期为负贵金属买卖已实现收益同比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44)(265.06)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但相关业务整体收益保持稳定
    汇兑收益325(53.64)汇率类业务已实现收益同比减少,但相关业务整体收益保持稳定
    营业税金及附加5,58237.12各项业务平稳较快增长,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11,91033.78贷款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其他综合收益(960)(344.2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同比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614176.47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投资资产的配置力度加大

    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4.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2014年度利润分配规划》(详见2012年8月29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计划在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条件下,2012-2014年度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利润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含20%)。目前上述承诺正在履行阶段。

    2、公司股东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合并持股占公司总股本10.87%)承诺:其参与认购本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关对其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公司正按照承诺履行限售义务,相关股份已办理限售登记。

    3、公司股东中国烟草总公司(现持股占公司总股本3.22%)、上海正阳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现持股占公司总股本0.99%)承诺:其参与认购本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公司正按照承诺履行限售义务,相关股份已办理限售登记。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其他在报告期内发生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4.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不适用。

    5、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后)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