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公告编号:2013-039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及每10股转增比例
每10股股数 | 3股 |
每股送股数 | 0.3股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1)每股现金红利(税前)人民币0.04元
(2)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人民币0.023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为人民币0.006元;除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QFII以外自行缴纳所得税的股东为人民币0.04元。
●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4日
●除权(除息)日:2013年11月5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3年11月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11月11日
一、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于2013年9月24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3年9月25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3年半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止 2013 年11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3年6月30日总股本327,2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 (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25,373,000股。
(四)股息红利所得税扣缴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分红时暂由公司统一按5%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23元。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如其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将按实际税负20%补缴股息红利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将按实际税负10%补缴股息红利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实际税负为5%,无需再补缴股息红利所得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由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0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除前述QFII以外的A股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4元。
三、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4日
除权(除息)日:2013年11月5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3年11月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11月1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 2013 年11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一)派送红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所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
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投资者零碎股份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 股,直至完成全部送股。
(二)公司股东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 | ||||||||
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 | ||||||||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27,210,000 | 100 | +98,163,000 | +98,163,000 | 425,373,000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327,210,000 | 100 | +98,163,000 | +98,163,000 | 425,373,000 | 100 | ||
三、股份总数 | 327,210,000 | 100 | +98,163,000 | +98,163,000 | 425,373,000 | 100 |
七、本次公司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425,373,000股摊薄计算,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28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海燕 连福汉
联系电话:021-58125999
联系传真:021-58125066
联系地址:上海市康桥路1388号2楼 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201315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