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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3-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刘绍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马须伦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吴永良

    公司负责人刘绍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须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永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33,327,654.00120,962,479.0010.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766,418.0023,376,346.0031.61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23,223.0011,631,280.001.65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67,112,541.0065,528,773.00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1,361.003,629,755.00-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18,440.002,576,564.0032.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0916.31减少2.2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720.3219-4.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0720.3219-4.57

    注:(1) 公司股份总数由年初的112.76539亿股增加到期末的126.74269亿股;

    (2) 公司2012年相关每股收益是按照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即112.76539亿股计算,而截至2013年9月30日的同类财务数据是按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即117.89678亿股计算。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252,28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国有法人40.035,072,922,927241,547,927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含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2.974,178,469,298698,865,000未知
    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3.61457,317,073457,317,073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37427,085,4290未知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国有法人3.32421,052,6320未知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71343,288,8600未知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7899,088,5800未知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6683,157,8940未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2126,020,9300未知
    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1721,997,755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4,831,375,000人民币普通股4,831,375,000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含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3,479,604,298境外上市外资股3,479,604,298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427,085,429人民币普通股427,085,429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421,052,632人民币普通股421,052,632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343,288,860人民币普通股343,288,860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99,088,580人民币普通股99,088,580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83,157,894人民币普通股83,157,89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6,020,930人民币普通股26,020,930
    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1,997,755人民币普通股21,997,755
    上海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18,574,343人民币普通股18,574,34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HKSCC NOMINEES LIMITED 持有的4,178,469,298股中2,626,240,000股由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东航国际”)以实益拥有人的身份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东航集团”)拥有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东航金戎”)100%的权益;东航金戎拥有东航国际100%权益,所以东航金戎和东航国际均系东航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有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316.67主要是由于本年部分包机款采用应收票据结算所致
    短期借款-32.32主要是由于公司短期借款有所减少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债-54.90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利率及外汇远期合约名义本金下降所致
    应付票据100主要是由于公司2013年给供应商的信用证金额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57.38主要是由于公司长期借款增加,相应增加借款利息支出所致
    应付债券279.31主要是由于2013年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49.80主要是由于公司部分子公司从2012年下半年起执行“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所致
    财务费用-124.5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上升所致
    投资收益-58.8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的联营、合营公司经营利润下降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8月30日,经本公司2013年董事会第4次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东航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签署有效期为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物业租赁协议》、《金融服务协议》、《进出口代理协议》、《航食供应协议》、《客票销售代理协议》、《生产服务及设备供应协议》、《广告代理协议》、《物业管理协议》及《酒店住宿协议》,并批准了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至2016年各年的年度金额上限。其中《金融服务协议》和《航食供应协议》项下的交易及其2014年至2016年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已经2013年10月29日召开的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13年8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及2013年10月30日刊登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东航集团根据2009年8月11日本公司刊发的《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东航集团承诺: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三年内,妥善解决东航集团与东方航空的同业竞争问题,处理方式包括将东航集团的竞争业务托管给东方航空、东航集团将竞争业务注入或出售给东方航空、或东航集团收购东方航空下属的竞争性业务。具体处理方式将视处理时点的具体情况及不同辅业板块的特征而定。承诺时间为2009年8月11日;期限为2010年12月29日至2013年12月29日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东航集团/东航金戎根据2013年4月17日本公司刊发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13年4月本公司分别向东航集团、东航金戎非公开发行241,547,927股及457,317,073股A股股票,东航集团及东航金戎承诺:在A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公司A股股份。承诺时间为2013年4月;期限为2013年4月16日至2016年4月16日
    东航国际2013年6月本公司向东航国际定向增发698,865,000股H股股票。根据2012年9月11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8次普通会议决议及2012年11月9日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东航国际承诺:在H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公司H股股份。承诺时间为2012年11月;期限为2013 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1日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东航集团由于历史问题,东航集团投入本公司的部分土地和房产尚未过户至本公司名下,东航集团承诺将尽一切可能使本公司获得作为其出资的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完善相关产权过户的法律手续;如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而给本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则东航集团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本公司由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承诺时间为2001年;长期有效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勇

    2013年10月30日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