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6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10名董事均参加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决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刘长友、贺天元、王贵、叶凤仪、宋颀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德权、康学军、秦智伟、程国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新一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任期三年,自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换届改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人员。同意提名刘长友、贺天元、王贵、叶凤仪、宋颀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德权、康学军、秦智伟、程国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此议案股东大会将以累计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三、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此议案董事丁晓枫投弃权票,理由为:情况了解不够。
四、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刘长友,男,汉族,1962年生,党校研究生。1978年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五分场50队工人、技术员、副队长、队长,农场团委副书记、书记,五分场代场长、场长,工业科科长,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宝泉岭农管局工业总厂厂长,中外合资华宝禽绒有限公司总经理,绥滨农场党委副书记、副场长,场长,宝泉岭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宝泉岭分公司副总经理、宝泉岭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贺天元,男,汉族,1963年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农场总局财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黑龙江省农垦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红兴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贵,男,汉族,1963年生,在职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龙门农场十队机务技术员,劳资科科员,农机科科员,九队机务队长,五队队长兼书记,九队队长兼书记,黑龙江省引龙河农场副场长,农场场长,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北安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康马县县委书记、北安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红兴隆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叶凤仪,男,汉族,1963年生,林业高级工程师。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双鸭山林业局横道林场检尺员,双鸭山林业局七一林场材料员,双鸭山林业局人事科科员、组织人事部干事,党委组织员,双鸭山林业局红旗改革试验区区长、双鸭山林业局红旗林场场长,双鸭山林业局七星河林场场长,普阳农场场长助理、普阳农场副场长、普阳农场社区副主任、普阳农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二九○农场党委书记、场长、社区主任,梧桐河农场场长,宝泉岭农业分公司总经理,现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宋颀年,男,汉族,1963年生,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78年参加工作,历任七星农场统计、会计、干事、组织部干事,七星农场工业公司党委副书记、副经理,七星农场一分场党委副书记,七星农场办公室副主任,建三江分局组织部副科长、科长,副部长,七星农场党委副书记、书记、场长,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资产运营部部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德权,男,汉族,1962年生,教授、高级会计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贴专家,省政府特贴专家。历任黑龙江省勃利县农业银行农村金融股科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综合处科员,黑龙江省财政厅综合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黑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哈尔滨商业大学副校长、党委书记。现任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
康学军,男,汉族,1951年生,高级经济师。历任财政部综合司统计研究处副处长,统计与分析处处长,综合与改革司副司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秦智伟,男,汉族,1957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东北农院园艺系讲师、系副主任,东北农业大学科研处处长、副校长。现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校长。
程国强,男,1963年生,农业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学博士后研究人员,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短期高访学者、美国农业部经济研究局访问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科研处副处长,国际农产品贸易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等职、中国加入WTO代表团农业谈判专家组组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办公厅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信息中心主任、研究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荣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兼任国家粮食局专家顾问,商务部中国政府WTO通报咨询顾问,国家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质检总局“中国进出口动植物风险评估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副会长等。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62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于2013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3名监事均参加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决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史晓丹、潘正平、姜秀奇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新一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任期三年,自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股东大会将以累计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201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
史晓丹,男,1960年11月生,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8月在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红兴隆农管局环保办、开发办任科员,1987年9月始任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副主任,体制改革处副处长,1998年11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潘正平,男,1964年生,研究生,高级审计师。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建三江管理局胜利农场财务科会计,建三江管理局审计处科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农垦总局审计处主任科员,现任北大荒集团总公司审计部部长。
姜秀奇,女,汉族,1967年生,大学,高级会计师,历任哈药集团中药二厂财务处成本会计,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工会委员。现任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工会委员。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63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已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3-06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6日上午9:00
●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 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8日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不涉及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6日上午9:00
5、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8日
7、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8、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事项
由于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融资融券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建议有关融资融券投资者尽早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1月8日,所有于股权登记日当天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13年11月13日以前将上述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邮政编码:150090
电 话:0451-55195980
传 真:0451-55195986
联 系 人:史晓丹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 |||
| 2.1 | 刘长友董事 | |||
| 2.2 | 贺天元董事 | |||
| 2.3 | 王贵董事 | |||
| 2.4 | 叶凤仪董事 | |||
| 2.5 | 宋颀年董事 | |||
| 2.6 | 刘德权独立董事 | |||
| 2.7 | 康学军独立董事 | |||
| 2.8 | 秦智伟独立董事 | |||
| 2.9 | 程国强独立董事 | |||
| 3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 |||
| 3.1 | 史晓丹监事 | |||
| 3.2 | 潘正平监事 | |||
| 3.3 | 姜秀奇监事 |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内划“√”;
注2:上述董事及监事选举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写明所投的具体票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