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3—033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晟电工”),鑫古河金属(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古河”)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其中:向鑫晟电工提供担保10,000万元,向鑫古河提供担保5,000万元。目前为止本公司累计向鑫晟电工提供了28,960万元担保(含此次对鑫晟电工的担保10,000万元),累计向鑫古河提供了10,000万元担保(含此次对鑫古河的担保5,000万元)。
本次是否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64,960万元,其中:向鑫晟电工提供担保28,960万元(含此次对鑫晟电工的担保10,000万元);向鑫古河提供担保10,000万元(含此次对鑫古河的担保5,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10月30日,本公司与徽商银行芜湖人民路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鑫晟电工向徽商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整,期限为1年一个月。
2013年10月30日,本公司与徽商银行芜湖人民路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鑫古河向徽商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整,期限为1年一个月。
到目前为止,公司累计向鑫晟电工提供了28,960万元担保(含此次对鑫晟电工的担保10,000万元);累计向鑫古河提供了10,000万元担保(含此次对鑫古河的担保5,000万元)。
以上为鑫晟电工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和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鑫古河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和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芜湖鑫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壹亿玖千万元整
3、经营范围:铜基合金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电工用铜线坯及各类束绞线、汽车用低压电线及各类电线电缆、辐照加工、电缆附件、电缆用材料、电力电器、电工器材及其它新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经营)。
4、法定代表人:张晓光
5、注册地址: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031室
6、财务状况:截止2013年9月30日,鑫晟电工总资产52,358.36万元,负债34,316.28万元,净资产18,042.08万元,本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57,736.36万元,营业利润-1,790.67万元,净利润-760.72万元。(未经审计)
(二)鑫古河金属(无锡)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鑫古河金属(无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625000万日元
3、经营范围: 开发生产铜合金复合材料、新型铜合金材料、铜合金复合材料及其他有色合金材料制品。
4、法定代表人:张晓光
5、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区长江南路25号
6、财务状况:截止2013年9月30日,鑫古河总资产31,666.53万元,负债12,907.90万元,净资产18,758.63万元,本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37,384.36万元,营业利润1,361.78万元,净利润1,013.87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一个月;担保金额:15,000万元(本次向鑫晟电工提供担保10,000万元,向鑫古河提供担保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和保荐机构意见
(一)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鑫晟电工提供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3年。
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岳远斌、吴春玲发表如下意见:
1、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保荐意见签署日,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2、保荐机构对鑫科材料拟为全资子公司鑫晟电工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二)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鑫古河提供不超过1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3 年。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鲁元金、水向东发表如下意见:
1、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保荐意见签署日,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2、保荐机构对鑫科材料拟为控股子公司鑫古河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与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64,960万元,其中:向鑫晟电工提供担保28,960万元(含此次对鑫晟电工的担保10,000万元);向鑫古河提供担保10,000万元(含此次对鑫古河的担保5,00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资料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鑫晟电工2013年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鑫古河2013年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