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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刘一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刘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钟作杰

    公司负责人刘一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作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718,750,258.961,700,146,443.201.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11,967,825.601,569,409,571.372.71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976,717.2820,411,375.49115.45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616,794,641.25621,072,787.04-0.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003,854.2357,506,759.021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724,892.0456,199,119.3916.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53.71增加0.4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12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0.1216.67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27,475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公司)境外法人53.94252,918,000252,918,000
    南宁丰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2219,800,00019,800,000
    国际金融公司(IFC)境外法人2.9213,680,000 
    上海瑞硕投资有限公司未知0.703,303,600 未知
    湖北东亚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602,815,800 
    孙艺青未知0.462,163,504 未知
    许健英未知0.351,618,437 未知
    黎仁山未知0.341,616,820 未知
    付敏未知0.341,591,280 未知
    俞世驰未知0.331,568,552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国际金融公司(IFC)13,680,000人民币普通股13,680,000
    上海瑞硕投资有限公司3,303,600人民币普通股3,303,600
    湖北东亚实业有限公司2,815,800人民币普通股2,815,800
    孙艺青2,163,504人民币普通股2,163,504
    许健英1,618,437人民币普通股1,618,437
    黎仁山1,616,820人民币普通股1,616,820
    付敏1,591,280人民币普通股1,591,280
    俞世驰1,568,552人民币普通股1,568,552
    王新平1,327,557人民币普通股1,327,557
    梁志义977,863人民币普通股977,86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前十名股东中的南宁丰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金额年初金额增减额增减幅度
    货币资金381,898,905.28729,189,904.11-347,290,998.83-48%
    应收账款67,343,594.2426,024,654.5941,318,939.65159%
    预付账款16,203,669.9610,269,919.605,933,750.3658%
    其他应收款175,588,723.9141,018,140.56134,570,583.35328%
    在建工程175,871,127.2552,452,478.20123,418,649.05235%
    无形资产126,992,557.9548,388,106.8278,604,451.13162%
    短期借款0.0020,000,000.00-20,000,000.00-100%
    预收款项3,131,723.701,456,413.361,675,310.34115%
    应交税费-10,066,577.07-4,287,812.64-5,778,764.43-135%
    其他应付款15,470,962.114,046,504.1411,424,457.97282%
    专项应付款977,265.25714,392.74262,872.5137%
    利润表项目2013年1-9月2012年1-9月增减额增减幅度
    营业利润32,951,264.047,116,497.9025,834,766.14363%
    营业外收入35,126,581.7550,986,628.60-15,860,046.85-31%
    营业外支出504,848.76737,527.27-232,678.51-32%
    现金流量表项目2013年1-9月2012年1-9月增减额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976,717.2820,411,375.4923,565,341.791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5,638,647.10-45,658,342.53-299,980,304.57-657%

    变动说明:

    (1)截止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年初金额减少48%,主要系支付15万m3/a特种人造板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收购亚洲创建(惠州)木业有限公司75%股权收购款到监管账户所致。

    (2)截止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年初金额增长159%,主要系在销售旺季期间,公司采取了较年度末稍高的应收款赊销额度所致。

    (3)截止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比年初金额增长58%,主要系预付化工材料及电费增加所致。

    (4)截止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年初金额增长328%,主要系收购亚洲创建(惠州)木业有限公司75%股权事项,按照协议约定股权收购款转付监管帐户所致。

    (5)截止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年初金额增长235%,主要系公司15万m3/a特种人造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6)截止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比年初金额增加162%,主要系本期15万m3/a特种人造板募集资金项目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7)截止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年初金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8)截止报告期末,预收账款比年初金额增加115%,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9)截止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年初金额减少135%,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10)截止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年初金额增加282%,主要系收到广西环江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53.65%股权转让定金所致。

    (11)截止报告期末,专项应付款比年初金额增加37%,主要系收到专项补助款增加所致。

    (12)报告期内,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363%,主要系同比提高了主要纤维板产品的销售单价以及受甲醛、尿素等化工原料采购成本下降,公司纤维板销售毛利率增加,以及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开支减少影响。

    (13)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3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收入减少所致。

    (14)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32%,主要系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15)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115%,主要系公司化工原材料采购支出及应缴纳的税费同比减少所致。

    (16)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657%,主要系公司本期15万m3/a特种人造板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大及收购亚洲创建(惠州)木业有限公司75%股权事项,按照协议约定股权收购款转付监管帐户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13年6月6日,公司签署了亚洲创建(惠州)木业有限公司75%股权的转让协议,并由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2013年9月4日,亚洲创建(惠州)木业有限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亚洲创建(惠州)木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3-040号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股权转让交割已完成。

    (2) 2013年8月20日,公司与东兴市聚裕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子公司广西环江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53.65%股权的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2,682.5万元。该事项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3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3-035号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股权转让交割尚未完成。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公司)、南宁丰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一川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011年9月29日,承诺期限三年
    解决同业竞争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公司)、刘一川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从事与丰林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会通过投资于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和丰林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的竞争性业务;2、如果丰林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只要本公司\本人仍然是丰林集团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意在合理期限内对该相关业务进行转让且丰林集团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3、对于丰林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其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只要本公司\本人仍然是丰林集团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丰林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竞争的该等新业务;4、丰林集团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且本公司\本人依照所适用的上市规则被认定为丰林集团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5、本公司\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011年9月29日,无承诺期限
    解决关联交易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公司)、刘一川1、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丰林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丰林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丰林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丰林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利益的行为;4、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并规范与丰林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本公司\本人均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丰林集团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丰林集团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且本公司\本人依照所适用的上市规则被认定为丰林集团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6、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011年9月29日,无承诺期限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公司)、刘一川1、因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而被有权部门责令拆除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拆除后重新构建替代房屋建筑物而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丰林国际(或刘一川)对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全额补偿。2、因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承租的办公楼(即白沙村村委综合楼)不能取得《房屋产权证》和《城市房屋租赁许可证》而被有权部门罚款导致的损失,以及因此被责令搬迁发生的费用,或者因上述原因导致转租合同违约而承担的损失,由丰林国际(或刘一川)对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进行全额补偿。2011年9月29日,无承诺期限
    其他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公司)、刘一川对于上思丰林自成立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因未缴纳社保以及住房公积金而导致的补缴义务以及因此可能遭受的任何罚款或者损失,由丰林国际有限公司和刘一川先生承担。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一川

    2013年10月30日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