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2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13年10月29日。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议案应参与表决董事1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6名。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方案》,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闫冰竹
委员:姚克满、叶迈克、张 杰、任志强、陆海军
张征宇、郑新立、王瑞祥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于 宁
委员:史建平、李 健、李晓慧、张慧珍
3、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任:张东宁
委员:史建平、罗克思、张慧珍
4、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
主任:李 健
委员:于 宁、姚克满
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李 健
委员:王瑞祥、李晓慧
6、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主任:史建平
委员:李晓慧、张东宁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2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13年10月29日。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议案应参与表决监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9名。会议由强新监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方案》,调整后的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1、监事会监督委员会
主任:刘红宇
委员:卢学勇、张建荣
2、监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郝如玉
委员:史 元、吴晓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 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