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童爱平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务云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孙金山 |
公司负责人童爱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务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金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072,640,027.74 | 2,188,687,458.69 | -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52,269,263.08 | -154,497,547.15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54,187.86 | 45,769,425.31 | -55.31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051,944,442.49 | 1,336,637,802.61 | -21.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7,771,715.93 | -149,868,049.03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8,159,761.10 | -151,128,974.13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25 | 不适用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8 | -0.227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8 | -0.227 | 不适用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42,564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66 | 143,217,360 | 质押 | |
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74 | 84,263,494 | 质押 | |
孙文兰 | 境内自然人 | 0.59 | 3,877,009 | 未知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其他 | 0.54 | 3,555,114 | 未知 | |
张维义 | 境内自然人 | 0.46 | 3,046,998 | 未知 | |
翁雨琴 | 境内自然人 | 0.38 | 2,524,779 | 未知 | |
姒望山 | 境内自然人 | 0.36 | 2,384,512 | 未知 | |
黄洁 | 境内自然人 | 0.32 | 2,100,000 | 未知 | |
北京中金信国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自然人 | 0.30 | 1,999,915 | 未知 | |
王元华 | 境内自然人 | 0.30 | 1,960,80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 143,217,3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江苏瀛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84,263,4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孙文兰 | 3,877,0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3,555,1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维义 | 3,046,9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翁雨琴 | 2,524,7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姒望山 | 2,384,5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洁 | 2,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中金信国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999,9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元华 | 1,960,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社会法人股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之间,以及第一大、第二大股东和社会法人股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社会法人股东之间以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表项目 | 期末余额(或本期金额) | 年初余额(或上期金额)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13,465,526.83 | 46,189,993.19 | -70.85% | (1) |
应收票据 | 7,902,413.14 | 14,467,694.93 | -45.38% | (2) |
在建工程 | 7,363,012.69 | 22,642,937.15 | -67.48% | (3) |
投资性房地产 | 117,139,154.46 | 81,304,965.21 | 44.07% | (4) |
预收款项 | 34,282,019.93 | 18,925,473.40 | 81.14% | (5) |
应付职工薪酬 | 6,268,688.71 | 10,924,664.29 | -42.62% | (6) |
应交税费 | 7,080,854.38 | 4,815,828.02 | 47.03% | (7)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520,488.29 | 2,657,844.44 | 32.46% | (8) |
财务费用 | 40,406,651.00 | 88,644,330.05 | -54.42% | (9) |
资产减值损失 | 512,009.08 | 3,785,155.91 | -86.47% | (10) |
投资收益 | -7,106,953.11 | 8,009,417.67 | -188.73% | (11) |
营业外收入 | 1,300,526.26 | 1,948,394.74 | -33.25% | (12) |
营业外支出 | 690,907.11 | 144,678.82 | 377.55% | (13) |
所得税费用 | 320,294.44 | -1,042,850.81 | 不适用 | (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54,187.86 | 44,769,425.31 | -55.31% | (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80,992.52 | -3,967,277.37 | 不适用 | (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02,876.11 | -193,662,445.06 | 不适用 | (17) |
(1)货币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经营效益不高,新增现金流较少,同时偿还贷款本金所致;
(2)应收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提高了票据周转使用效率所致;
(3)在建工程减少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厂房项目转出所致;
(4)投资性房地产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厂房项目转入所致;
(5)预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尚未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结算了上期未支付的工资薪酬所致;;
(7)应交税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应缴增值税增加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增值税缴纳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减少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收益,但本期未发生所致;
(12)营业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转销不需支付债务,本期未发生所致;
(13)营业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非常损失增加所致;
(14)所得税费用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补缴了上年汇算清缴所得税费用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应收票据结算方式比例增加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收到固定资产处置款,本期未发生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银团贷款本金及利息支付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1月16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书》。通知书称,江阴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本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本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详见公司临2013-002号公告)。
2013 年4月 26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2013)锡法商清预字第 2 号《决定书》和《民事裁定书》,决定受理公司重整一案并裁定本公司重整,指定了管理人。(详见公司临2013-013号公告)
2013年6月28日,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申达商务大厦会议室召开。(详见公司临2013-027号公告)
2013年10月15日,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已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详见公司临2013-047号公告)
2013年10月24日,公司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目前正等待法院审查、裁定。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有望完成破产重整债务豁免及清偿。在考虑重整收益情况下,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盈利。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爱平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中达 编号:临2013-051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于2013年10月3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童爱平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三季度度报告》,并同意将公司三季度报告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子公司关停待处置的议案》。
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公司所属子公司江阴申鹏、江阴美达公司长期以来处于亏损的不利局面。为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公司决定将江阴申鹏、江阴美达公司关停待处置。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签署处置的相关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