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新闻·市场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财富管理
  • A1:上证观察家
  • A2:上证观察家
  • A3:评论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资本圈生活
  • B1:信息披露
  • B2:专版
  • B3:股市行情
  • B4:市场数据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13年10月31日   按日期查找
    B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50版:信息披露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刘绍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万顺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陈义文

    公司负责人刘绍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顺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义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8,603,744,302.117,978,612,272.387.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611,906,313.614,346,316,259.976.11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3,723,114.701,043,911,026.48-64.20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975,191,882.072,470,069,050.122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9,529,414.92258,956,601.6934.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0,019,130.53267,415,377.7730.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06.15增加1.6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0.223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00.2236.36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96,63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3.59271,961,2300质押267,380,000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9322,239,0850未知
    吕志炎境内自然人1.4717,000,0000未知
    浙江商裕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未知1.3015,000,0000未知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未知1.2214,111,6970未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未知0.819,286,6700未知
    交通银行-鹏华中国 50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697,899,9100未知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637,230,0000未知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616,975,7310未知
    中银国际-中行-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未知0.606,909,975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71,961,230人民币普通股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22,239,085人民币普通股
    吕志炎17,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浙江商裕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14,111,69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9,286,67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鹏华中国 50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7,899,91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7,230,000人民币普通股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6,975,731人民币普通股
    中银国际-中行-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6,909,975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化的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3年9月30日2013年1月1日增减金额增减比例
    货币资金139,746.7395,902.8143,843.9245.72%
    预付款项37,441.8328,647.548,794.2930.70%
    无形资产91,164.4465,829.1125,335.3338.49%
    长期待摊费用343.39510.97-167.58-32.80%
    递延所得税资产3,345.772,565.49780.2830.41%
    应付票据10,519.3118,946.03-8,426.72-44.48%
    预收款项4,408.677,314.38-2,905.71-39.73%
    应付利息7,630.001,922.225,707.78296.94%
    其他应付款941.36304.54636.82209.11%
    应付债券129,730.0099,527.5030,202.5030.35%

    ①货币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发行短期融资债券所致。

    ②预付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生产规模增大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③无形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收购加蓬公司无形资产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④长期待摊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摊销专卖店装修费所致。

    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依会计准则计提递延所得税所致。

    ⑥应付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银行承兑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⑦预收款项: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前期预收客户款项在本期确认收入所致。

    ⑧应付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按权责发生制计提应付公司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⑨其他应付款: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收到的工程保证金增加所致。

    ⑩应付债券: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发行短期融资债券所致。

    (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化的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3年1~9月2012年1~9月增减金额增减比例
    管理费用14,404.0111,040.433,363.5830.47%
    财务费用20,725.5713,553.367,172.2152.92%
    营业外支出264.011,044.88-780.87-74.73%
    所得税费用7,639.975,568.132,071.8437.21%
    净利润34,956.9325,895.669,061.2734.99%

    ①管理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业务规模的拓展折旧摊销费、人工费用、办公经费、劳动保险费等管理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②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汇兑损失及归还借款支出银行利息增加所致。

    ③营业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捐赠款项较同期减少所致。

    ④所得税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销售增长计提所得税增加所致。

    ⑤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所致。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情况变化的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3年1~9月2012年1~9月增减金额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372.31104,391.10-67,018.79-64.20%

    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2年6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境外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林业集团公司、自然人杨建雄、自然人蔡加国、自然人吴荔清、中林中金森林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收购其直接或间接所总共持有的在加蓬登记并设立的企业:华嘉木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嘉公司") 75%的股权、森林开发出口公司(以下简称"E.F.E.G")100%的股权、木材出口贸易公司100%的股权、常氏采伐工业公司100%的股权、加蓬森林工业出口公司(以下简称"I.F.E.G") 87.25%的股权、热带林产品公司(以下简称"T.L.P") 75.1%的股权(以上6家公司统称华嘉公司及相关公司)。

    2013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加收购境外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收购中国林业集团公司所持有华嘉公司7.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华嘉公司82.5%的股权。

    2013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境外股权部分公司收购比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加蓬相关规定,对部分公司股权收购比例进行调整:E.F.E.G、I.F.E.G和T.L.P三公司收购比例分别由100%调整为99%、87.25%调整为99%、75.1%调整为99.6%。

    2013年8月底,公司已完成上述华嘉公司及相关公司股权收购事项的股权过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2)公司2013年配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2013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3年5月3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8月30日,中国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3年第104次工作会议审核了公司的配股申请,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配股申请获得通过。2013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18号)文件。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核准文件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实施本次配股。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自2013年1月31日(增持首日)起至本报告期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747,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并计划自增持首日起12个月内择机通过二级市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7元/股,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已增持股份)。

    宜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宜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