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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3-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王炎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王炎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孙刚

    公司负责人王炎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炎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909,715,271.801,056,080,664.37-13.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5,106,746.4282,832,082.29-9.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0.140.16-12.50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22,503.46-307,353,831.64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127-0.8289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872,454,544.912,388,584,414.51-6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82,492.225,781,417.33-421.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051,948.00-1,561,013.73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27-0.66减少24.6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550.0156-327.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550.0156-327.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454-0.0042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410.18减少103.59个百分点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股东总数27,77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0.96109,644,8779,523,809
    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1779,365,07979,365,079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9767,879,3950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9.147,619,04747,619,047
    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0315,873,01515,873,015
    厦门畅联电子有限公司未知2.8614,970,5100未知
    蔡美家未知0.432,249,8360未知
    张春添未知0.412,135,0000未知
    王南春未知0.341,768,3380未知
    金毅未知0.341,760,000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100,121,068人民币普通股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67,879,395人民币普通股
    厦门畅联电子有限公司14,970,510人民币普通股
    蔡美家2,249,836人民币普通股
    张春添2,135,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南春1,768,338人民币普通股
    金毅1,760,000人民币普通股
    金山1,630,145人民币普通股
    陈国玲1,578,900人民币普通股
    许亮1,525,065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关系。

    2、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关系。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合并增减比例(+ -%)说明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货币资金127,122,346.17202,765,759.58-37.31%营业收入降低,收到的现金降低
    应收票据16,679,627.0934,014,355.41-50.96%应收客户的票据减少
    预付款项86,449,858.26134,672,942.57-35.81%收回公司第二大股东华映光电预付投资款
    其他应收款20,733,753.9110,571,904.1796.12%出售公司湖里大道22号房产1045万元未到款
    固定资产49,318,806.0077,636,981.29-36.48%出售公司湖里大道22号房产
    长期待摊费用266,714.59649,687.54-58.95%海盛模具摊销厂房改造款
    应付票据51,732,500.00150,389,734.38-65.60%原材料采购减少,应付客户的票据减少
    预收款项56,961,306.7117,046,619.45234.15%预收客户的货款增加
    应交税费-6,377,981.50-35,759,421.12-82.16%收到应退的出口退税款
    应付利息1,130,196.15712,507.1058.62%应付银行利息计算的时点不一致
    其他应付款110,162,239.0253,470,260.58106.03%预提应付客户的费用
    长期借款43,036,000.00 100.00%公司向银行新增长期借款
    专项应付款250,000.00 100.00%子公司新技术收到财政产学研专项基金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28,094,701.9419,172,937.4046.53%汇率变动幅度不同影响
    项目合并增减比例说明
    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营业收入872,454,544.912,388,584,414.51-63.47%订单减少,导致营收下降
    营业成本792,397,250.642,125,616,006.47-62.72%营业收入减少,相应成本也减少
    营业税金及附加10,503,377.813,560,662.64194.98%计提并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加
    销售费用73,907,067.03131,488,437.80-43.79%营业收入下降,对应的销售费用同步下降
    财务费用11,753,427.3459,645,683.66-80.29%借款较上年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372,843.882,303,584.26-83.81%计提的坏账损失增加
    营业外收入62,522,807.1913,525,768.92362.25%公司出售房产的收益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47,242,802.952,286,707,761.28-58.58%营业收入降低,收到的现金降低

    收到的税费返还48,702,720.8727,933,782.8174.35%同期收到的出口退税增加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7,179,446.05280,748,312.22-51.14%本期保证金解出减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83,603,008.802,237,542,508.87-60.51%营业收入减少,相应成本也减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5,927,447.19519,556,562.23-75.76%营业收入减少,相应其他支出减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2,445,611.043,268,935.351504.36%公司出售房产的收益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88,272,106.161,945,285,230.91-74.90%对外的借款减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93,796,714.351,752,589,635.93-66.12%借款减少,到期归还金额降低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198,685.6069,913,879.86-76.83%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其他流入的重大关联交易

    关联方交易内容定价依据交易金额(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参照市价3.680.01%
    昌富利(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参照市价43.040.10%
    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参照市价564.031.33%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参照市价5,011.155.81%
    TATUNG COMPANY OF AMERICA销售货物参照市价39.980.05%
    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参照市价3,700.004.29%
    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货物参照市价1,100.001.27%
    厦门建发运输有限公司支付仓租、储运费参照市价62.488.99%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代开证资金参照市价1,604.62100.00%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预付代开证资金参照市价555.72100.00%
    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支付机票参照市价60.85100.00%
    厦门建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支付运费参照市价104.7719.43%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支付房租参照市价250.6110.98%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支付房租参照市价12.650.55%
    厦门联发商置有限公司支付房租参照市价161.227.06%
    厦门联发商置有限公司购房款参照市价8,450.00100.00%

    注:厦门联发商置有限公司为联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提供(接受)担保

    1) 截至2013年9月30日止,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之贷款人民币172,500,000.00元提供担保。

    2) 截至2013年9月30日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之贷款人民币57,500,000.00元提供担保,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开立担保函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险。

    3) 截至2013年9月30日止,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贷款3,115,783.02美元、1,400,000.00元提供担保;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贸易融资4,769,165.01美元、8,005,891.75元提供担保;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为本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出口融资5,526,532.00美元提供担保。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本公司之第一大股东关于避免厦华电子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目前没有经营和销售与厦华电子相同产品和业务,不存在与厦华电子同业竞争的情况,为了更充分保障厦华电子及其他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特向厦华电子作出如下承诺:在本公司持有厦华电子股份包括尚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厦华电子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承诺时间:2005-12-19;期限:长期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其他第二大股东之控股股东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实际控制人3、提供委托借款

    如上述方式仍然无法满足厦华公司资金需求,应厦华公司的要求,大股东承诺,在符合法令规定的前提下,将提供短期的委托借款满足厦华公司资金需求。

    承诺时间:2012-8-30;期限:长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订单量减少,导致营业收入下降,故预计全年将亏损。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炎元

    201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3-046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服务工作水平,畅通投资者诉求处理渠道,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及时、稳妥地处理客户纠纷,提高公司员工服务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35号文件及厦门证监局(厦证监发[2013]73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

    根据《厦门证监局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厦证监发[2013]18号)(以下简称“专项活动通知”)的要求,拟通过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推动公司夯实财务会计基础,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截至目前,公司已根据要求,完成了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并将本次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形成了《整改报告》。

    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厦华电子已完成了本次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各阶段的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落实整改,并形成了《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符合厦证监发〔2013〕18号文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本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