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编号:临2013-038号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11月1日起复牌。
关于公司股东Carlsberg Brewery Hong Kong Limited部分要约事项进展情况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司临2013-039号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132 股票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3-039号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Carlsberg Brewery Hong Kong Limited部分要约事项进展情况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接到公司股东Carlsberg Brewery Hong Kong Limited(中文名称: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香港”)关于部分要约收购事项进展情况的通知,目前嘉士伯香港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公告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364号)。根据该批复,证监会对嘉士伯香港公告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嘉士伯香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会同本公司妥善办理要约收购的相关手续。
嘉士伯香港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已于2013年11月1日正式公告发出。具体内容详见2013 年11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的《重庆啤酒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及《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公告》。
本公司将根据嘉士伯香港本次部分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132 股票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3-040号
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28
●申报简称:重啤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20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部分要约,拟收购股份占重庆啤酒总股份的30.29%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3年11月5日至2013年12月4日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本公司要约收购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现就要约收购有关事项向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收购申报程序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706028”,简称为“重啤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20元/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3年11月5日至2013年12月4日
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
(2)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当日可以撤销预受申报,股东在申报当日收市前未撤销预受申报的,其预受申报在当日收市后生效。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3)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4)股东拟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在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申报撤回,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以进行转让。若申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撤回申报有效。
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工作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5)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原要约预受无效,股东拟接受变更后的要约的,应当重新申报预受要约。
(6)被收购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7)要约期满后,如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少于或等于收购人预定收购数量,收购人按照约定条件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如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二、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三、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
四、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到账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并购部
联系电话:010-84760253
六、备查文件
1、证监会关于核准要约收购的批复。
特此公告。
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