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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贸区19项服务业开放措施年内落地
    2013-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宋薇萍 ○编辑 毛明江

      

      正式挂牌运行一个月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总体方案》的要求下,各项试点任务和改革措施取得了良好开局。近日,自贸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披露,未来管委会将加大力度在金融监管、综合监管以及法制保障等方面的推进步伐。 相关部门现已着手起草试验区条例,争取明年上半年出台实施。金融方面,央行正在制订自贸试验区的金融政策细则,并将择时对外发布。

      此外,在落实服务业扩大开放方面,管委会将根据政策落地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争取在年内推动23项措施中的19项措施实现项目落地。

      新设企业贸易类占六成

      自贸区管委会负责人介绍,自10月8日自贸区管委会正式办理业务以来,截至10月29日,管委会共接待企业、个人咨询和办理业务36314人次,其中企业办理业务(企业核名、新设、变更、证照领取)10878户次,包括企业核名3172户。

      期间,共有234家企业在自贸区拿到证照,其中,外资企业21家,注册资本5.25亿美元。内资企业213家,注册资本27.5亿元。

      在这些新设企业中,以贸易类和服务类为主,占比分别为60%和33%,以及部分金融和物流类企业。它们当中既包括世界五百强跨国公司,也不乏国内知名央企和民企。

      而在金融领域,已有23家各类金融机构获批入驻自贸区,包括中、农、工、建、交五大国有银行以及浦发、招行、上行设立自贸试验区分行,以及一批外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交易平台和基金公司。目前,有关方面正在重点推动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区内设立原油期货交易平台。

      将严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过去的一个月中,自贸区正积极践行“扩大投资领域开放”要求,着力改革创新投资准入制度,打造“宽进严管”的营商环境。

      自贸区管委会负责人昨日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称,在负面清单以及备案制管理模式下,自贸区积极推进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试点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登记制等“宽进”措施。

      在谈到监管时,自贸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将依法严格管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强开票限额过程管理。对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采取“市场集中管理,企业自行开票”的管控模式;同时将严格控制企业首次开票限额,今后随应税销售收入的增加而逐步增加开票限额,做到“按实供票”。

      金融政策细则将择时发布

      在投资管理制度落地实施、贸易监管制度试点起步的同时,自贸区管委会加大力度在金融监管、综合监管以及法制保障等方面的推进步伐。

      据自贸区管委会负责人披露,相关部门现已着手起草自贸试验区条例,争取明年上半年出台实施。

      金融政策方面,管委会相关人士透露,央行正在形成自贸区的金融政策细则,并将择时对外发布。

      而在服务业扩大开放方面,自贸区管委会将根据政策落地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争取在年内推动23项措施中的19项措施实现项目落地。目前《总体方案》六大服务业开放领域的23条开放措施中,12项开放措施已经可以实施。7项开放措施(游戏游艺设备生产销售、演出经纪、娱乐场所、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医疗机构、增值电信)需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在暂停相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后实施。其余4项开放措施(远洋货物运输、国际船舶管理、有限牌照银行、律师服务)需修订相关行政法规或与国家有关部委进一步明确政策口径后落实相关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