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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3-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3-6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7日15:00至2013年11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1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顾问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议案

    序号

    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规模
    2.2 发行方式
    2.3 配售安排
    2.4 债券期限
    2.5 债券利率
    2.6 募集资金用途
    2.7 上市场所
    2.8 担保安排
    2.9 偿债保障
    2.10 决议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2、3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公司于2013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3年11月5日、11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采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采取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具体如下:

    1、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3年11月8日9:30~11:30,13:00~15:00。

    2、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712 投票简称:锦龙投票

    3、在投票当日,锦龙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具体投票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全部下述三个议案100.00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00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0
     2.1 发行规模2.01
    2.2 发行方式2.02
    2.3 配售安排2.03
    2.4 债券期限2.04
    2.5 债券利率2.05
    2.6 募集资金用途2.06
    2.7 上市场所2.07
    2.8 担保安排2.08
    2.9 偿债保障2.09
    2.10 决议有效期2.10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3.00

    注:对总议案 100.00 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议案2含有10个议项,对 2.00 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2全部议项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例如:若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若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目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注意事项:

    (1)对每一议案的表决,一经投票,不能撤单;

    (2)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将作为无效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公司股东在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果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之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 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系统投票。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7日15:00至2013年11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进行投票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十楼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温尚辉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2.1 发行规模□同意 □反对 □弃权
    2.2 发行方式□同意 □反对 □弃权
    2.3 配售安排□同意 □反对 □弃权
    2.4 债券期限□同意 □反对 □弃权
    2.5 债券利率□同意 □反对 □弃权
    2.6 募集资金用途□同意 □反对 □弃权
    2.7 上市场所□同意 □反对 □弃权
    2.8 担保安排□同意 □反对 □弃权
    2.9 偿债保障□同意 □反对 □弃权
    2.10 决议有效期□同意 □反对 □弃权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