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3-3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11月1日在宁波南苑新芝宾馆召开。本行现有董事18名,实到15名,时利众董事委托戴志勇董事表决,徐立勋董事委托陆华裕董事表决,宋汉平董事委托俞凤英董事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部分监事列席会议。宁波银监局派员出席会议。会议由陆华裕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限额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票据中心升格为总行一级部门并更名为票据业务部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我行金融市场部持牌经营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建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和江北支行大楼的议案。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总投资5.3亿元左右,办理购置数据中心和江北支行大楼所需土地及大楼建设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