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调查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广告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物产中大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函的公告
  •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得注册的公告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份产销数据快报
  •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申购武汉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停牌公告
  •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财政补贴的公告
  •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签订资产收储补偿协议的进展性公告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取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  
    2013年11月5日   按日期查找
    B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4版:信息披露
    物产中大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函的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得注册的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份产销数据快报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申购武汉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停牌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财政补贴的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签订资产收储补偿协议的进展性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取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2013-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3-091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12月3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书样本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公司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人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3年11月8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该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其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须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所需求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格;

    6、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7、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5)为本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需以书面形式作出,提名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提名人签署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3、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以及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的,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的,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者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13年11月8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略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91-87303569

    联系传真:0591-87862566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榕基软件证券部

    邮政编码:350003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提 名 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提名董事候选人类型

    (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董事候选人信息
    姓 名 出生日期 
    电 话 性 别 
    传 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提名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