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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3-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11月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出售股份的通知,其于2013年11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共出售其所持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0万股,成交均价18.83元/股,成交金额2,259.60万元。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牟金香大宗交易2011年8月17日30.505,700,0002.15
    大宗交易2013年1月25日20.4310,000,0001.94
    大宗交易2013年11月5日18.831,200,0000.22
    合 计---4.31

    注:

    (1)2011年8月25日,公司实施了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2012年5月3日,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2013年3月,公司实施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事项。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25,235,815股。

    (2)2011年8月17日、2013年1月25日牟金香女士减持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出售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52)和《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13—003)。

    牟金香女士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1-051)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4.31%,以及因公司实施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事项导致其所持联化科技股份比例被动减少0.65%,累计减少比例为4.9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牟金香合计持有股份191,157,20336.39189,957,20336.17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40,289,3017.6739,089,3017.45
    有限售条件

    股份

    150,867,90228.72150,867,90228.72

    本次减持后,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9,957,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1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在本次减持期间任意30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的股份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公司将督促牟金香女士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名称: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联化科技

    股票代码:0022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牟金香

    通讯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经济开发区永椒路8号

    邮政编码:31802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3年11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牟金香女士
    联化科技、公司 指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牟金香女士于2011年8月17日、2013年1月25日、2013年11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联化科技2.15%、1.94%、0.22%股份以及因公司实施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事项导致其所持联化科技股份比例被动减少0.65%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姓名(包括曾用名):牟金香

    (二)性别:女

    (三)国籍:中国

    (四)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经济开发区永椒路8号

    (五)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牟金香女士为联化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任联化科技董事长。

    牟金香女士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牟金香女士除持有联化科技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它任何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未来六个月内,牟金香女士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继续处置其拥有联化科技权益的股份,并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同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牟金香女士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出售持有的联化科技股票及因公司实施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事项导致其所持联化科技股份比例被动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264,661,700股,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08,857,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3%。

    2011年8月17日,牟金香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出售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70万股。减持后,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3,157,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98%。

    2011年8月25日,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的201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牟金香女士持有股份数相应增加为154,736,310股,所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2012年5月3日,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牟金香女士持有股份数相应增加为201,157,203股,所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2013年1月25日,牟金香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出售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00万股。减持后,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91,157,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04%。

    2013年3月,公司实施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事项,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145,500份,公司总股本增至525,235,815股。牟金香女士持有股份数191,157,203股不变,所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7.04%下降至36.39%。

    2013年11月5日,牟金香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出售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0万股。截止2013年11月5日下午收盘,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89,957,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17%,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39,089,301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牟金香女士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联化科技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牟金香女士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联化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牟金香

    签署日期:2013年11月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牟金香女士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联化科技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
    股票简称联化科技股票代码0022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牟金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间接方式转让□ 赠与□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因股权激励第一期行权完成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108,857,540股

    持股比例: 41.13%(按2011年8月10日公司总股本264,661,700股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 189,957,203股

    变动比例: 4.96% 变动后持股比例: 36.1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牟金香

    日期: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