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开展的双十一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开展的双十一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要,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3年11月8日15:00:00至2013年11月15日14:59:59,参加同花顺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 申万菱信盛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308 |
| 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318 |
| 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328 |
|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358 |
| 申万菱信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368 |
| 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388 |
|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10398 |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同花顺网上交易系统网上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三、优惠活动期间
本次优惠活动期间自2013年11月8日15:00:00至2013年11月15日14:59:59止。
四、费率安排
1、投资者自2013年11月8日15:00:00 至2013年11月11日14:59:59期间购买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免收申购手续费;
2、投资者自2013年11月11日 15:00:00 至 2013年11月15日14:59:59期间购买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申购手续费一折。
五、重要提示
(一)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同花顺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二)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前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费率。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一)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4008-773-772
(二)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上述活动解释权归同花顺所有并以同花顺的业务规则为准,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同花顺的有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6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1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 | |
| 基金主代码 | 310508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2月11日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告依据 |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3年10月21日 |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146 |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6,961,810.98 |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3,480,905.49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1.457 |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50%。 |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权益登记日 | 2013年11月7日 |
| 除息日 | 2013年11月7日(场外)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11月8日 |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13年11月7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3年11月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3年11月11日起可查询、赎回。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3年11月6日前(含当日)办理变更手续。
3、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3年11月8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3年11月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3年11月11日起可查询、赎回。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