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7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8,04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万润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73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并于2012年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66,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数量为88,000,000股。
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实施了2012年度权益分派,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6,000,000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总股本为176,000,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嘉铭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一致承诺:在其对万润科技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万润科技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万润科技股份,也不由万润科技回购其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股东嘉铭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对万润科技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2010年11月11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2年2月3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本形成情况 第46页”。
3、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8,0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2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2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备注 |
| 1 | 嘉铭投资有限公司 | 11,840,000 | 11,840,000 | 注* |
| 2 | 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 6,200,000 | 6,200,000 | |
| 合 计 | 18,040,000 | 18,040,000 | ||
注*:嘉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1,840,000股限售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情况,该股份待解除冻结后方可上市流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