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13-039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1月5日在公司5号会议室(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A座23楼)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旭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权代理人)共计16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41,125,23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8.4%。
二 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师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同意241,125,2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提名范剑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同意241,125,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修订《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本议案同意241,125,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王骏、袁伟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