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司债券2013年
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1
债券代码:112131 债券简称:12露笑债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2013年
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3年11月14日支付2012年11月14日至2013年11月13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本次付息”) 6.8元(含税)/张。
2、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3年11月13日,凡在2013年11月13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3年11月13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一、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 债券期限: 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 债券简称:12露笑债。
4. 债券代码:112131。
5. 发行规模:人民币35,000万元。
6.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6.80%。
7. 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8.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 起息日:2012年11月14日。
10. 付息日:2013年11月14日。
11.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第三方担保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12. 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2露笑债”票面利率为6.80%,本次付息每1手(面值人民币1,000元)“12露笑债”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8.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4.4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1.20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13年11月13日。
2. 本次除息日:2013年11月14日。
3. 本次付息资金到帐日:2013年11月14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3年11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2露笑债”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
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 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
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付息相关机构
1. 发行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露笑路38号
法定代表人:鲁小均
联系人:蔡申
电话:0575-87061113 传真:0575-89009980
邮政编码:311814
2.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晓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
联系电话:010-63134211 传真:010-66555301
邮政编码:10003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5938081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18 楼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06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2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省级企业研究院
专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2013年10月12日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企业研究院建设计划的通知》浙科发条[2013]238号文件通知,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收到浙江省财政厅拨付的2013年省级企业研究院专项资金100万元整。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该笔100万元款项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对公司的2013年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