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56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周新基先生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广大股东负责的原则,周新基先生承诺对其目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追加限售期两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 截至公告日持有的公司股份(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备注 | ||
无限售流通股 | 高管锁定股 | 合计 | |||
周新基 | 8,624,000 | 56,376,000 | 65,000,000 | 18.66% | 公司董事长 |
二、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周新基 | 大宗交易 | 2013年10月28日2013年10月30日 | 10,168,000 | 2.92 |
作为公司董事长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基先生对其作出的截止或持续到本公告日的承诺事项均严格予以履行,未有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股东姓名 | 追加承诺 股份性质 |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 | 追加锁定期后的限售起始日 | 追加锁定期后的限售截止日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周新基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高管锁定股 | 65,000,000 | 18.66 | 2013.11.7 | 2015.11.6 |
控股股东周新基先生股份追加承诺如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人持有的九九久股份自愿锁定两年,自2013年11月7日起至2015年11月6日止。在上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九九久股份,也不由九九久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在锁定期间,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四、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控股股东周新基先生严格遵守承诺,若控股股东周新基先生违反承诺减持股份,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公司董事会将在本信息披露日后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
五、备查文件
1、追加股份限售承诺函;
2、上市公司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申请表。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